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赵力):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备受关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就此专访少数民族界全国政协委员,倾听他们的心声与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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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哈尼族非遗传承人杨钰尼

来自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的全国政协委员、哈尼族非遗传承人杨钰尼,从基层文化实践视角分享了感悟。她表示,当前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草案回应时代需求,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共同发展,与基层各族群众守望相助、手足相亲的现实高度契合。作为非遗传承人,她深刻体会到文化交融的生命力:“红河是多民族聚居地,哈尼族、彝族、傣族、瑶族、汉族等长期共居,文化早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她举例说,乐作舞编排吸收了其他民族舞蹈的韵律美感,服饰、音乐等艺术呈现中也自然融入多元文化元素。她强调,这不是刻意“融合”,而是生活本来就是交融的。她认为,这恰恰就是草案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最真实、最生动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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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李龙熙

全国政协常委、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李龙熙聚焦草案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相关内容。他认为,草案既注重强化共同性,又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明确提出国家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推动其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支持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整理与研究利用,“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为各民族守望相助、和谐相处提供了保障,真正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让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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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隋青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隋青强调,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既是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件大事。“草案从序言、总则到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再到保障措施、监督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系统规范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推进路径,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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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巴音克西

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巴音克西表示,草案既保障了各民族合法权益,也明确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追求,厘清了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共同责任,“这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将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