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天津睿鑫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睿鑫物流”)超期占用510亩临时用地、违规建设经营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事,截至目前仍无实质性处置进展。
涉事企业不仅未按要求清退土地、停止违法经营,其煤炭储存加工等高危作业仍正常开展,一级安全风险持续高悬。从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推进偏缓,到规划资源部门的职责衔接不畅,再到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监管跟进滞后,多部门间的协同监管短板凸显,引发热议。
超期占地9月未整改 企业违法经营依旧
2023年6月9日,睿鑫物流与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签订临时用地协议,租赁滨海新区临港渤海四十路西侧约510亩土地,协议明确使用期限至2025年6月9日届满,到期后10日内需恢复土地原状并交还,同时约定“不得建设正式建筑、不得改变仓储用途”。
协议到期后,双方未完成续约,睿鑫物流未履行土地返还义务,持续占用该地块开展经营。截至2026年3月,超期占地时间已达9个月,在此期间,其违规搭建的14万平方米建筑仍在正常使用,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手续的煤炭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活动也未停止,与协议中“不得建设正式建筑、不得改变仓储用途”的约定严重相悖,既构成严重违约,也涉嫌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规资部门复函避责 核心审批问题仍无答案
针对睿鑫物流违规建设的核心审批问题,针对睿鑫物流违规建设的核心审批问题,相关监管回应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边界。2026年2月13日,滨海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针对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律师调查令作出复函,对睿鑫物流现货交易平台物流园项目的审批情况进行查询后给出明确结果:未查到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时表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均非其职能范围,建议向建设主管部门查询。
这一复函进一步证实睿鑫物流项目无核心规划审批手续的事实,也体现了部门间的职责划分,但针对项目无规划许可的相关处置推进,尚未有明确进展,未能推动该问题的实质性解决,项目违法建设的定性与后续查处工作仍处于停滞状态。
社会发展部门监管跟进滞后 安全监管环节待完善
睿鑫物流经营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消防设施配置未达相关标准、粉尘爆炸隐患突出,其煤炭加工经营相关行为违反安全生产与消防领域多项强制性规定,自2025年7月起,已有相关知情方向多部门反映该企业的安全隐患问题。
但作为承担辖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责任的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部门,既未对睿鑫物流的安全生产相关违规情形开展针对性核查,也未出台相应的整改、规范措施,未能对企业的高危经营行为形成有效约束。在原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监管推进偏缓的情况下,社会发展部门的相关监管工作未及时跟进,使得该企业的安全监管推进节奏进一步放缓。
多部门监管协同不足 处置工作仍停留在通知阶段
睿鑫物流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长期未得到有效遏制,核心原因在于多部门间协同监管不足、工作衔接存在短板,处置工作始终停留在“通知要求”阶段,未形成闭环管理。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部门在企业超期占地后,未出具相关行政处罚、拆除类文书,此前下达的停工、整改通知未形成有效约束;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相关反映事项转交滨海新区分局后,未披露实质性推进举措;滨海新区规资部门、社会发展部门或完成职责界定、或未及时跟进处置,各部门间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临时用地行为,各级相关职能也应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但在本次事件中,各相关部门未能有效形成监管合力,部分环节推进偏缓、部分环节职责衔接不顺畅,既未及时对睿鑫物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查处,也未有效督促企业限期清退土地、消除安全隐患。
公众期待加快处置 监管机制亟待优化完善
睿鑫物流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运营问题,安全隐患始终未消除,引发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公众期待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呼吁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工作衔接,以更强合力推进问题处置:督促企业对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整改,依法认定其违规建筑性质并妥善处置,限期清退土地、恢复“场清地平”原状;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梳理完善监管流程。此外,优化临时用地、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制度,明晰部门职责,健全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及时公开处置工作进展,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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