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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优化营商环境事关辽宁振兴发展全局。

辽宁高院党组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系统部署、扎实推进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为“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贡献新的更大司法力量。

近日,辽宁高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优化营商环境 辽宁法院在行动”专栏,下设院长访谈、基层看点、我在办案等子栏目,集中展现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路举措、经验做法和扎实成效。

今天,我们刊登“优化营商环境辽宁法院在行动·院长访谈”第七期,专访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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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锦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刚到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毕春光,实地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并征求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

Q1结合辽宁全面振兴要求,您如何把握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定位?

王刚:中基层法院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线执行者”,要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紧扣省委、省法院及市委部署要求,突出“打基础、抓落实、树形象”工作主线,立足锦州产业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实现“有进步、有进位、有品牌、无短板”,把法治护航的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案件、落实到司法服务中,通过公正裁判定分止争、高效服务纾困解难,精准化解涉企纠纷,破解企业发展痛点,打通司法护企“最后一公里”,为辽宁全面振兴注入司法动能。

Q2锦州法院如何兼顾司法公正与效率,同时服务新发展格局,为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王刚:一方面,我们护航产业升级与创新,过去一年推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处置债务5.9亿元,安置职工1901人,推动“僵尸企业”出清,盘活要素资源市场、释放发展新动能。同时,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依法保护知名品牌商标权益,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蓄势赋能。另一方面,我们服务保障绿色转型发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通过承担修复费用、补植复绿、无害化处理等判决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有效修复,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提出“让一流营商环境在锦州成为习惯、形成文化”的目标要求,锦州法院将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精准对接新发展格局,继续做实各项司法保障举措。

Q3在破解涉企司法痛点、强化精准护企方面,锦州法院采取了哪些针对性举措并取得了哪些成果?

王刚:过去一年我们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靶向发力破解司法痛点。一是深入推进“1+2+3”专项行动,对23614件涉企案件开展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干扰;执结涉企案件5062件、到位金额45.06亿元,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预期、提信心。二是攻坚积案化解,动态清理长期未结涉企案件23件,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98件497人。三是高效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深化与工商联联动机制,畅通民营企业维权渠道。四是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走进57家企业纾解难题168个,提升助企暖企工作实效。

Q4在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方面,锦州法院有哪些工作举措?

王刚:我们通过不断优化服务,全力护航企业稳健发展。一是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对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重大、复杂涉企案件挂牌督办,优先安排开庭、合议,确保案件及时审结。二是创新解纷模式。与行业协会、调解组织联动,对涉企纠纷优先调解;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与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锦州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共同解决企业破产、债务纠纷问题;去年一个行政审判理论成果入选省委课题,多项司法建议被采纳。三是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权益。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涉案企业,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留必要的流动资金,过去一年以“活封活扣”盘活企业资产31.07亿元,为216个企业依法予以修复信用,为企业经营注入司法温度。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丨秀 姿

制作丨李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