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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向日葵(300111)投资者索赔案迎来新进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已向法院提交了部分立案申请,相关诉讼程序正在推进中。
3月2日晚,向日葵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在2025年9月22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下称《预案》)中存在误导性陈述。
根据该《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兮璞材料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但实际上,截至预案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处于建设阶段,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其主要产品为标准化产品。监管部门指出,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预案》披露后,向日葵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成交量显著放大。2025年12月26日,深交所针对该预案事项下发关注函。2026年1月14日,向日葵公告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浙江证监局于3月2日向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明确了公司存在的违规事项,并拟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吴少钦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岚处以6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510万元。
结合上述违法事实,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向日葵股票,并在2025年12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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