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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制定依据

依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4号)、《白山市清洁取暖分户式电取暖用户电费补贴指导意见(试行)》(白山冬季清洁取暖办〔20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浑江区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职责分工及浑江区清洁取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有序发放分户式电取暖用户电费补贴,提高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率,推动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持续深化,切实减轻居民取暖经济负担,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群众温暖清洁过冬。

二、补贴范围

浑江区行政区域内实施清洁取暖分户式电取暖改造的用户(以安装峰谷电表为准),具体包括:分户式直热式电热采暖炉、分户式蓄热式电热采暖炉、分户式生物质+电采暖、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分户式生物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分户式太阳能+电采暖用户。因接电滞后当年未安装峰谷电表的用户,可凭清洁取暖改造相关证明材料纳入补贴范围,待峰谷电表安装完成后补录相关信息,当年未享受额度可增加到第二年使用,不影响补贴申领。

三、补贴标准

2025年—2026年供暖季,每户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为800元,实行“限额内据实结算”原则,即改造用户当季清洁取暖实际电费支出在800元(含)以内的,按实际支出金额补贴;超出800元的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补贴期限

自2025年度采暖季起,补贴期限为一年(2025-2026年度采暖季)。3月底前完成补贴名单确认,6月底前完成补贴发放。

五、补贴流程

(一)移交台账

区住建局需联合发改、电力部门,结合清洁取暖实际改造情况,明确村(居)级台账,在村(居)委会确认信息无误的情况下,将台账联合盖章(住建部门、电力部门、村居委会)后,移交至各镇(街)以及所属村(居)委会,作为电费补贴基准台账。

(二)申请提报(每年3月15日—4月1日)

电力部门按照清洁取暖改造台账,导出所有改造用户的用电量和用电支付发票,明确改造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电表户号、用电量、电费金额,并将确认后的用电信息移交至各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建立详细补贴台账(详见附件1)。

村(居)委会需对照电采暖用户明细台账,逐一核对改造用户信息,补充改造用户银行卡号(优先一卡通号),确保应报尽报,避免遗漏。

(三)审核备案与公示(每年4月1日—4月15日)

村(居)委会对电力部门提交的用电信息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核,重点核查申请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电费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村(居)委会将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村(居)委会公示栏进行集中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改造用户姓名、电费支出金额、拟补贴金额、公示期限及监督举报方式等,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村(居)委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处理,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异议人;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说明原因。

(四)层级上报(每年4月15日—5月15日)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村(居)委会对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备案台账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正式上报文件,经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后,向所属镇(街)提报。

各镇(街)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重点核查补贴名单、补贴金额是否准确,材料是否完备合规,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确认无误后,制定资金申请文件,连同补贴名单、复核意见等相关材料,移交至区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

(五)资金拨付(每年5月15日—6月30日)

区住建、发改、财政对各镇(街)提交的资金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联合盖章,并由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清洁取暖分户式电取暖电费补贴指定专项账户。

清洁取暖分户式电取暖电费补贴指定专项账户收到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各镇(街),再由镇(街)拨付至所属村(居)委会。

村(居)委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示的补贴名单和金额,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发放等规范方式(推荐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现金发放需要做好影像资料留存),及时足额向改造用户发放补贴,并做好发放记录,由改造用户签字确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浑江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各专班成员单位统筹推进补贴各项工作,其中区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核实清洁取暖改造台账、政策解读;区发改局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做好峰谷电表安装、电网保障、改造用户用电量梳理、发票打印等工作;区财政部门依据领导小组审核意见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和保障;区审计局负责补贴资金审计监督;各镇(街)、村(居)委会负责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层级上报等工作。各单位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补贴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资金保障

补贴资金来源于白山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延用白山市浑江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户,专户为浑江区清洁取暖分户式电取暖电费补贴专项账户,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管机制,实时跟踪资金拨付、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至农户手中。

(三)坚持信息公开

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1个月内,各镇(街)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开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包括补贴名单、补贴金额、发放时间、未通过审核用户名单及原因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村(居)委会在补贴资金发放后,需在公示栏再次公示资金发放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设立区本级及镇(街)两级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另行公布),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强化服务保障

电力部门要结合浑江区农村电网实际情况及电取暖负荷增长需求,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优化电网结构,保障电取暖用户用电安全、稳定、充足;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用户安装峰谷电表,做好电费计量、数据统计及凭证出具等工作。

清洁取暖设备供应商要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做好设备安装调试、操作指导、维修保养等服务,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各镇(街)、村(居)委会要建立便民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申请指导、材料代办等贴心服务,确保补贴政策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群众。

(五)定期审计监督

浑江区审计部门定期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重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发放,是否存在重复冒领、虚报冒领、克扣挪用等违规行为。

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补贴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各镇(街)、村(居)委会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上报等环节工作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通报、约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25-2026年度采暖季的补贴工作,如遇市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白山市清洁取暖分户式电取暖用户电费补贴指导意见(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一、简单的说就是:白山市浑江区给家里装了电取暖的居民,发电费补贴,让大家敢用电、用得起电取暖,少烧煤、空气更好,冬天更暖和。
二、谁能领补贴?(补贴范围)

只要你在浑江区,并且是分户式电取暖改造户,基本都能领:

  • 装了:电采暖炉、蓄热电暖炉、空气源热泵、生物质 + 电、太阳能 + 电等

  • 关键:以装了峰谷电表为准

  • 当年没来得及装峰谷电表的,凭改造证明也能算,第二年补上就行,不白改

一句话:只要是正规清洁取暖电改造户,都在补贴范围内。

三、补多少钱?(最关键)

  • 2025—2026 这个取暖季,每户最高补 800 元

  • 实行:花多少,在 800 以内补多少;超过 800,自己掏超出部分

简单说:

  • 电费花了 500 → 补 500

  • 电费花了 900 → 只补 800,多的 100 自己出


四、什么时候补、什么时候发钱?
  • 只针对:2025—2026 这一个采暖季

  • 时间线:

  1. 3 月底前:确定谁能领

  2. 6 月底前:钱必须发到老百姓手里


五、钱怎么发下来?(流程大白话)

不用你自己跑断腿,大部分是村里、街道、电力、政府帮你算好

  1. 电力公司导出你家用电量、电费

  2. 村里核对、公示(怕有人冒领)

  3. 村里→镇街→区里逐级审核

  4. 区财政拨钱→镇街→村里→直接打你卡上

  5. 优先打一卡通 / 银行卡,发现金也要留记录


六、钱从哪来?谁来管?
  • 资金来源: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 市级补贴资金

  • 专款专用,专门账户,不能挪用、截留

  • 审计、监督、公示全程都有


七、还保障了啥?
  • 电网升级:保证你用电不跳闸、不断电

  • 设备售后:取暖坏了有人修

  • 老人、残疾人:村里可以代办,不让弱势群体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