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省文物局正式成立,标志着湖北省文化遗产保护迈入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县市级文物保护体系存在明显短板,成为制约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文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县民族博物馆馆长黄林说,他走访调研发现,当前县市级普遍面临管理体制不顺、专业力量薄弱、责任落实缺位等突出问题。“这种基层机构配置与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禀赋极不匹配,与常态化文物保护、系统性价值挖掘的现实需求严重脱节。”

今年两会,他继续关注基层文化遗产保护,建议推动县市级设立文物局,打通文物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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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林(图/受访者提供)

谈建议

县市级文保力量薄弱

需设立专门机构

问:您今年为什么会专门提出在县市级设立文物局的建议,是基于什么样的亲身感受?

黄林:我从事基层文化保护工作,可以说每天都在和文物打交道。这些年,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重视,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力量确实在不断加强,国家文物局先后增设了革命文物司、考古司等部门,20多个省份也增加了相应机构。特别是去年,湖北省文物局正式成立,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越来越完善。

但问题在于县市级这一层出现了明显的“断层”。我调研发现,当前县市级普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专业力量薄弱、责任落实缺位等问题。举例来说,比如恩施州、湘西州等地区,仅在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文物科,人员编制也仅2-3人,难以应对繁重的保护任务。从县级层面看,县一级几乎未单独设立文物局,相关工作多挂靠于地方博物馆、文物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存在职能分散、权责不清等问题。

我所在的来凤县文化资源丰富,但从事文物保护工作和博物馆工作的是“两块牌子,一个班子”,人员配置紧张,我了解到这在很多县市都是很普遍的现象。这种状况下,一些不可移动文物因为监管缺位濒临损毁的情况确实存在,看了很痛心。

问:您认为设立县市级文物局,能解决哪些实际问题?

黄林:我总结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这是落实法律要求的必然选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这就为县级以上设立专门的文物行政机构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如果市县一级不设专门机构,法律的规定就很难真正落地。

第二,这是破解基层保护困境的迫切需要。现在很多地方文物管理职能挂靠在文旅部门,一个客观现象就是“重旅游开发、轻文物保护”。再加上专业人员匮乏、经费保障不足、执法权限有限,文物普查推进缓慢、修缮保护滞后的问题经常发生。设立专门机构,就能明确管理主体,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第三,这是激活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支撑。我国大量的不可移动文物、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分布在县域范围,保护和利用离不开基层专业机构的统筹推进。有了专门的文物局,才能集中力量开展文物普查、安全巡查、修缮保护,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价值,推动文化遗产与县域经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问:浙江已经实现了设区市文物局全覆盖,85个县(市、区)完成了文物局挂牌。您怎么看这个经验?

黄林:浙江的实践确实很有说服力。我了解到他们通过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管理体系,文物保护效能明显提升。这说明三级机构体系是可行的,也是可复制的。

所以我这次建议,中央编办和国家文物局可以在总结浙江等地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指导性意见,分类推进不同地区的机构建设。文物资源丰富、保护任务繁重的县(市、区)优先设立独立文物局;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先设立独立的文物行政科室,逐步过渡。关键是要让基层文物管理职能得到有效落实。

问:除了机构设置,您还关注哪些配套保障?

黄林:机构设了,我觉得还需要从经费、人才、责任落实这三方面完善配套保障。

经费方面,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地方政府要将文物保护经费足额列入本级预算。人才方面,要出台激励政策,让文博专业人才愿意来、留得住,比如职称评定倾斜、业务培训赋能、生活待遇保障等。

更重要的是责任落实。建议将县市级文物局设立及履职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文物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权责明确了,基层文保工作才能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

谈履职

为基层文保“发声”

问:去年您提出的一些建议有没有得到推动落实?

黄林:有,而且很多建议落实得很快。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了专项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我也参与了审议。

包括我提交的关于恢复列车停靠来凤站、咸丰站的建议,也很快得到落实,从今年第一季度起就恢复了。这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闭环。代表将基层声音带入国家殿堂,相关部门的快速响应,确保了民意不仅在纸面上被“听到”,更在实际中被“办到”,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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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林(左一)(图/受访者提供)

问:作为基层文博工作者,您过去一年在来凤县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黄林: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在来凤县境内,我们新发现了107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县人民政府根据普查成果,及时公布了6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来凤县文物点总数达227处,其中国保1处,省保18处,州保4处,县保87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117处。我们还遴选了13处具备重要价值的文物申报第九批省级文保单位,经专家评估后有7处成功入选。目前正在遴选4处文物保护单位,准备申报第九批国保单位。

在博物馆方面,来凤县民族博物馆精心打造“博物馆奇妙夜”特色文旅品牌,依托春节、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活动,让沉睡文物走出库房、焕发生机,让传统文化贴近群众、浸润人心。通过沉浸式体验唤醒文化活力、彰显文脉底蕴,切实推动文化资源活起来、动起来,让群众在近距离感受传统文化魅力中增强文化自信,持续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与归属感。

问:您认为县级文保工作在整体文保框架中起什么作用?

黄林:县级是文物保护的责任主体和直接实施者,是金字塔的塔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最终都要靠县一级去落地、去执行。如果塔基不稳,上面的设计再完善,也可能会落空。

县政府根据普查成果及时公布县级文保单位,就等于给这些文物上了“法律户口”——后续保护、修缮、利用都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这样执法有依据,保护有依据,活化利用也有依据。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工作,没有公布,就可能存在随意拆除、随意损坏的情况。

我们常说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财富,保护好了,才能对得起历史、对得起后人。作为来自基层的代表,我会继续为基层文保发声,为打通文物保护“最后一公里”尽一份力。

(图文来源于“湖北文物”,侵删)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文物平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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