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2025年12月,蓬江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江门市蓬江区双龙大道路段时,发现某商铺门前的城市道路存在违规挖掘痕迹,路面遭到人为破坏,影响道路正常通行与市容环境。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涉事当事人未能提供开挖市政道路的相关许可资料,属于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现场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续开展询问调查,跟踪复查整改情况,并对该行为进行依法立案查处。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道路之下密布供水、燃气、通信、电力等各类管线,关乎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与城市公共安全。为此,城市道路的挖掘、占用等行为均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和审批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开挖、占用城市道路,切勿因一时便利擅自开挖,“挖出”罚单。
漫画图解: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执法流程
①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人行道上挖坑,立即上前示意其停止施工,并进行询问。
②经了解,该名男子挖掘道路的行为,未向市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属于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测量取证。
③执法人员向男子耐心讲解挖掘道路前,须经许可审批方可开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④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⑤责令整改期限已到,执法人员到现场复查,现场坑洞已恢复原貌。
⑥执法人员将本次处置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执法案卷。
⑦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文书。
普法课堂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注意:挖掘道路前应提前审批
相关单位和个人,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挖掘城市道路的,需提前向市政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详情可查看往期文章“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对道路路面造成损坏,影响市容秩序,同时也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市民正常生产生活,存在较大隐患。下一步,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依法严厉查处,营造良好道路环境,切实保障市民群众通畅有序出行。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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