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民兵组织建设和学生军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河南省民兵权益保障办法》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教官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规定,现就基干民兵、学生军训教官征集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基干民兵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条件。18-45周岁男性公民,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具备相应条件、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年龄截止时间为人员入队当年的12月31日。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和各种任务活动。

4.户籍要求。主要编组户籍在浉河区且在浉河区工作生活的人员。根据需要,户籍不在本地,但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的人员也可编入。

5.优先条件。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在本地工作稳定且有专业技术特长或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化工、工程建设、物流运输、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电子信息、无人机操作、特种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与维修、厨师、通信等技术型人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区人武部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二)学生军训教官条件

在符合基干民兵条件基础上,必须为退役军人,身体健康,熟练掌握学生军训课目教学组训(队列、投弹、单兵战术基础动作、卫生与救护、格斗基础与军事体育、核生化防护、轻武器操作),在8-9月份学生军训高峰期,能够封闭脱产1-2周遂行军训任务。

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学生军训教官队伍:中共党员;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军人;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受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参加旅(团)以上军事单位比武获得名次的、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的。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先编入基干民兵后,经区人武部进一步考察、培训、认证,并报上级备案后,批准加入学生军训教官队伍。

二、担负任务

(一)基干民兵担负任务

根据需要执行辖区内安全警戒、抢修抢建、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任务。

(二)军训教官担负任务

根据区人武部统一组织,担负辖区高等院校、高中(中职)等学校学生军训教官任务。

三、待遇保障

(一)免费体检

按照标准组织身高、体重、内外科、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检查,每年为新入队和当年参训基干民兵、新认证学生军训教官免费体检一次。

(二)发放补助

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训练补助,免费食宿保障。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参训或执行任务期间,原单位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承担学生军训任务的教官由学校发放相关补助。

(三)服装保障

参加训练、执行任务期间,统一发放、穿着21式作训服,用后人武部统一回收保管。

(四)人身意外保险

参加训练和执行任务期间,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执行任务发生伤亡的,享受评残、抚恤等优抚政策。

(五)优待政策

根据新出台的《河南省民兵权益保障办法》享受优先、优惠等政策。可关注“中原国防”微信公众号,自行检索浏览。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结束。

五、报名方式

全区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到浉河区人民武装部或所在乡(镇、街区)人民武装部现场或电话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376-6237515。

望广大符合条件公民踊跃报名。

浉河区人武部

2026年3月10日

来源:浉河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