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第一总河湖长王伟中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总河湖长包钢共同签发2026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从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提升水域岸线管控水平、全面抓好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生态治理修复、强化河湖执法监管7个方面提出28项举措,逐项明确具体指标、量化目标和责任分工,部署2026年全区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总河湖长令要求,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推动全区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有能有效,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努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助力美丽内蒙古建设。

总河湖长令明确,要科学制定“十五五”期间全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0万亩以上,全年各行业新增节水能力2.7亿立方米。研究制定自治区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扎实推进包头市昆都仑河等5条幸福河湖建设,完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任务。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巩固“清槽行动”成效,常态长效落实禁种管控要求,稳妥有序退出河道湖区影响行洪安全的不稳定耕地。持续开展沿岸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重点河湖基本完成整治,确保黄河干流水质保持在Ⅱ类,黄河支流国考断面水质稳定消劣,全区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完成35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6%,城市和旗县(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持续抓好“一湖两海”等重点湖泊治理保护,科学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力争向乌梁素海补水3亿立方米以上,保持岱海湖面面积稳定在合理区间,继续实现西辽河干流全线水流贯通,确保东居延海不干涸。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750平方公里、治理侵蚀沟300条,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520平方公里。

来源:内蒙古水利、奔腾融媒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