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只有一个“3·15”,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每天都应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紧紧围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以机制创新、技术赋能和社会共治为抓手,提出“天天都是‘3·15’”,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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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常态宣传增维权意识。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把消费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列入普法任务,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要求、责任部门及人员,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行政相对人等重点人群消费权益保护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解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和消费者维权意识。

实施网格化责任制,精细管理严制度执行。制定《屏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将消费权益保护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边界清晰工作格局。健全消费维权协管职责,督促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推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狠抓企业主体责任,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探索制定《屏山县生产经营单位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管理办法》,从基本原则、配备要求、人员职责、纠纷处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健全重点帮扶机制,提升企业防风险能力。出台《关于组织生产经营企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受帮扶企业在经营管理能力、生产技术、风险防控、产品营销、硬件改造提升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发展之路,实现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和服务区域群众增收目标。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织密全域社会共治网。在全省率先印发《屏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织密全域社会共治网打下坚实基础。2025年全县处置投诉举报945件,较上年增长23%。

用好信用奖惩机制,营造诚实守信大环境。探索制定《屏山县市场监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明确符合守信激励的7类对象情形、符合联合惩戒的13类对象情形以及8种守信激励措施、8种失信惩戒措施、实施方式。协调金融机构结合信用评价结果调整授信额度,保险机构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实施保费浮动机制。2025年,为225户市场主体完成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为7户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压实部门乡镇责任,齐抓共管保群众权益。构建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压实部门和乡镇责任,加强与司法、仲裁等部门协作,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积极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消费维权合力。探索制定《屏山县县、乡镇、村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协管)事权清单》,构建起科学合理、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的责任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履职尽责,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截至2025年底,为消费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252万余元,培育食品行业放心消费单位17家,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15家,引导企业入驻“智慧3.15”平台35户,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及先行赔付承诺单元24家。(廖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