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知道高市早苗想怎么修宪,除了她自己。
我们此前多次讨论过,日本修宪的速度会比大多数人预计的快得多(90%支持修宪,日本真的想打吗?),但怎么修肯定还要吵上一阵,特别是高市早苗的想法非常关键。
今天东京大学名誉教授井上达夫扒出了高市在2005年6月的杂志《诸君!》上发表的一份“关于修改宪法第九条的私人提案”,可以算是妥妥的黑历史了。
高市的私人提案包括修改宪法第9条本身的章节和修改其他相关条款的章节。
【修改日本宪法第九条的私人提案】
- 1. 日本享有国家固有的自卫权。
- 2.日本设有国防军。国防军的组织和运作由法律规定。
- 3. 除行使自卫权外,国防军还应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国民,确保领土完整和独立治理,并开展维护国际社会和平与秩序的各项活动。
- 4. 除为实现前款目的所必需外,日本不得以武力侵犯他国的领土完整和独立治理。
- 5.首相拥有国防军的最高指挥权
【相关事项的私人提案,拟另行列入条款】
- 1.首相可根据法律规定(国防、公共安全、灾害、资源等)宣布国家紧急状态,下令动员国防军,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结束国家紧急状态。
- 2. 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时,首相原则上应当事先向国会说明情况,或视情况紧急程度事后说明,并获得国会批准。
- 3. 首相宣布结束国家紧急状态时,应当事先获得国会批准。
- 4. 为确保国家应对国家紧急状态所采取的措施顺利实施,首相可根据法律规定向民众和地方公共机构发布命令。
- 5.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时,本宪法保障的人民自由和权利须受法律规定的限制。
- 6. 国家紧急状态期间,若首相缺席或无法履行职责,则由事先指定的国务大臣代行首相职务,直至国家紧急状态结束后依法任命新首相为止。
- 7. 依法在最高法院下设立特别法庭,审理与军事纪律有关的犯罪。
- 8. 两院会议应当公开进行。但经出席议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相关事项的私人提案”中第1至6款规定的“国家紧急状态声明”制度。
其中第1款规定,“首相可依法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国防、公共安全、灾害、资源等),并下令动员国防军……”
第2款规定,关于国会对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控制,“原则上,必须事先向国会说明情况,或者,视情况的紧急程度,事后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
当然我们都知道,日本利用文字游戏,早就绕过了宪法第九条(放弃战、废除军备、放弃交战权),只要宣称“面临生死存亡危机”,就可以开战。
而一旦战争开始,即使因国会拒绝追溯批准而撤军,也无法保证对方停止反击;事实上,对方的攻势很可能会加强。因此,追溯批准通常是一种追认,事后接受国会批准只会使国会的控制形同虚设。
更危险的是高市提出的修正案的第5款:“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时,本宪法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应受到法律规定的某些限制。”
这将动摇日本宪法中人权保护制度的根基。
日本宪法将基本人权定义为即使法律也不能侵犯的基本权利,并赋予法院宣布违反基本人权的法律违宪无效的权力。
然而,一旦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不仅这些基本人权会受到“某些限制”,而且这些“限制”的具体内容将“依法”确定。这意味着,由首相和国会执政党组成的政府,可以通过正常的立法程序,轻易地破坏日本宪法所保障的人权保护体系。
当然这篇文章发表于遥远的2005年,目前尚不清楚高市是否还持有这样的立场,她也可以辩称上述提议仅仅是“个人建议”——这与她现在作为首相和自民党总裁的公开立场有所不同。
但正常来说,她本应在竞选期间明确表示“立场已改变”,或者明确表示“立场未改变”。
高市的做法是简单地把这篇文章从她的官网中删除了,当作自己没写过,可以说是非常高市的做法。
不过看到高市的这个修宪草案,肯定会让人想起因‘领导叛乱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尹锡悦。
两人的时代刚好错开,否则尹锡悦肯定要和高市相视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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