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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排放浓度超出所执行标准,寿县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47.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淮南环﹝寿﹞罚﹝20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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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按照寿县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通知的要求,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29日联合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的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寿县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展人工采样检测,现场公司正常生产,在线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符合现场采样检测条件。2025年5月9日,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检测报告(HZMD2401Z-5)显示:寿县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因子颗粒物实测浓度>50 mg/m3,排放浓度超出所执行标准

该公司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有关规定。

对此,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第(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有关规定。 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4年6月15日施行)表6-1排放大气污染超过标准(有组织)违法行为裁量表标准。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寿县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是一家以从事其他制造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3条;涉诉关系2条,开庭公告1条,立案信息2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