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金钱分不清, 儿子把爹妈告了

广西那边有点事儿, 大家都在说, 一个儿子告他爸妈, 这事儿传开了, 听着就有点让人心里堵得慌, 到底是为了啥呢, 很多人都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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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儿子叫小林, 他把老爸老妈都告了, 他爸叫老林, 他妈叫老夏, 就是这样一家人, 小林说是爸妈欠他的钱, 那笔钱可不少呢, 有一百九十多万, 他还要利息, 这数字听着都让人心惊肉跳, 血浓于水的关系, 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呢. 小林他自己说啊, 这些钱当时给了家里用, 给爸爸妈妈做生意的周转, 维持家里日常开销, 他和爸妈当时有个口头约定, 说是借给他们的, 以后会还的, 他就是这么主张的, 大家都听着这番话. 可他爸妈不这么想, 两位老人说没借他们的钱, 也没说要还, 这就矛盾了, 两边说法不一样, 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钱是挺早以前的事了, 二零一二年的时候, 小林就把钱转给了爸妈, 那是好多年前了, 时间过得真快, 那时候家里肯定想不到, 以后会因为这笔钱打官司的, 人生就是这样, 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发生什么事情. 他爸老林呢, 到了二零一八年就分居了, 一个人住, 和家里人联系很少, 他的生活大家也不是很清楚, 这种家庭关系有点复杂, 不是一般的家庭. 到了今年二月十五号, 他妈老夏呢, 一个人写了个还款承诺书, 她自己签了字, 说会把钱还了, 可是这事儿他爸老林不知道, 也没参与, 这承诺书后面有了问题, 这也让人觉得奇怪, 借钱这种事, 一家之主不应该知道吗. 这官司呢, 经过了法院两级审理, 最后法院都判了, 事情总算有了结果, 可是亲情呢, 还能回到过去吗, 这真是个难题啊.

这事儿一出来, 大家都在议论, 亲戚之间, 尤其是爸妈和孩子, 钱的事情怎么算清楚, 家里的责任到底谁来承担, 法律怎么看这种事儿, 很多人都在想, 以前讲亲情大于天, 钱都是一家人的, 现在法律却要进来管了, 这让一些人有点不习惯, 传统观念和现代法律发生了碰撞, 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大家都在看. 感觉这个时代变了, 钱和情感的关系也变得复杂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谁也说不清到底怎么样才对. 法治精神呢, 它要保护个人权益, 即使在家庭里, 钱的事儿也要清清楚楚, 它要有一个规范, 这种事情大家以前可能没遇到过, 现在却摆在了我们面前.

法院审理这种民间借贷, 它有自己的规矩, 它要认定借贷关系, 就得看两样东西, 法院是这么说的, 一个是双方是不是说好了要借钱, 这是所谓的借贷合意, 另一个是钱是不是真的给过去了, 这是款项实际交付, 只有这两样都齐了, 法院才会觉得是借贷, 这是非常重要的. 原告也就是小林呢, 他要拿出证据, 他的证据要非常充分, 要达到一个叫高度盖然性的标准, 意思就是说, 让人看了你的证据, 觉得这事儿八九不离十, 才能让人相信是真的有借贷关系, 否则啊, 法院就没办法帮他.

小林他有很多转账记录, 这能说明钱确实转了过去, 他把钱给了爸妈, 这一点是没问题的, 可是呢, 这些转账记录上, 没写那是借款, 也没写是还钱, 甚至收款方也可能没写清楚, 就一些数字, 简单得很, 也没有借条, 也没有收条, 什么书面凭证都没有, 都是口说无凭, 这样一来, 谁也说不清这钱到底是什么性质了, 是不是给出去的钱, 还是还的钱, 大家都在猜想. 从二零一二年到现在, 都已经十多年了, 小林这期间, 也从来没催过爸妈还钱, 也没催过利息, 他爸妈也没还过一分钱, 正常的借贷, 时间久了总要催一下的吧, 也会有个还款计划什么的, 这和我们平时看到的借钱不一样, 大家都会觉得这不符合常理, 法院也是这么看的, 这就有点不对劲了.

他妈老夏一个人写的那个承诺书, 只有她一个人签名了, 她是在二零二四年才写的, 离借款时间太久了, 他爸老林呢, 早就分居了, 他不知道这事儿, 也没签字, 那么这个承诺书, 证明力就很弱了, 它不能证明他爸也同意借贷, 也很难证明那个时候确实有借贷关系, 只是他妈一个人说了算的, 这样证据就不够强了, 这也是个问题, 法院也没法说这就是借款. 所以啊, 这些证据加在一起, 不足以证明小林和爸妈有借贷的约定, 没能达到让法官相信的标准, 这样小林就有点麻烦了, 法院看的是证据, 不是情感.

一审法院在平南县那边, 他们审理了这个案子, 最后裁定判决了, 驳回了小林所有的诉讼请求, 就是说小林告的那些都没得到支持, 法院的理由就是小林没能拿出足够的证据, 证明他和他爸妈之间真的存在借贷关系, 这就是法律的严谨性, 它只看证据, 不看别的. 小林他当然不服气了, 他又去上诉了, 到了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进行了二审, 二审法院呢, 也是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再次驳回了小林的上诉请求, 就是说两次审理结果都一样, 最终的结果就是这样了, 法律上他没能赢. 这种事儿大家都看到了, 法律看的是证据, 不是谁说得可怜.

这个案子给了我们很大的提醒, 也给了我们很多思考, 以后亲戚朋友之间, 尤其是家人之间, 钱的事情怎么处理, 真是个大问题, 大家一定要注意了, 这是法院给我们的提醒. 最好呢, 就算是亲人之间, 借钱也要写个书面协议, 白纸黑字写清楚, 借了多少, 什么时候还, 有没有利息, 都写得明明白白的, 这样以后就不会发生争执了, 谁也说不清楚的时候多麻烦. 钱转账的时候, 最好在备注上写清楚, 这是借款, 这是什么钱, 这样一看就明白, 以后查起来也方便, 留下一个清晰的记录很重要, 这是个好习惯. 所有的凭证呢, 比如转账记录, 聊天记录, 还有还款记录, 都要好好保存起来, 以防以后有什么需要, 这些都是证据, 非常有用, 大家都应该知道.

这案子让我们想了很多, 亲情和法律, 它俩之间怎么平衡, 真的很难, 在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中, 情感和法律规则到底哪个更重要, 法律它有底线, 它要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即使是亲人之间, 法律也希望钱的事情能清清楚楚, 这样才不容易出问题. 现在的家庭呢, 很多孩子会帮父母做生意, 也会给父母钱用, 这种情况下, 钱的来往怎么规范, 怎么透明化, 成了很多家庭都要面对的问题, 这是个新挑战, 大家都要学着去处理. 法官他最后说了, 亲戚之间, 沟通特别重要, 钱是什么性质, 都要讲明白了, 不仅是法律要求的, 更是为了维护好亲情, 钱的事儿没说清楚, 最后伤害的还是骨肉之情, 谁也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 这个案例呢, 等于是给大家敲了个警钟, 告诉所有家庭, 钱的事情要透明些, 法律意识也要强些, 就算是亲兄弟姐妹, 也要明算账, 这样才能长长久久, 不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