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2025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轮候申请人员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政规[2025]1号)文件及《大理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大市政规〔20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对2026年255套公租房房源配租进行了公开报名,共计报名452户。
在报名初审的基础上,市住建局会同大理州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大理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理管理部、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云台山林业局等部门进行联审和复审。现将申请人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对申请人审核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访、邮寄的方式向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房管科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5日(15天)。
反馈受理单位: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住保房管科(地点:建设西路39号棚改指挥部3楼),反馈电话:0872-2112965。
监督单位: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872-2120484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的,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摇号分配程序。摇号时间、摇号地点将通过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融媒和苍洱城建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另行通知。
附:2025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审核情况表.xls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1日
编辑:向红玉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依法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自然保护区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保护区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加强自然保护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强化科技创新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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