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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二期规则穿透式监管,以“挤水分、补短板、防风险”重塑行业资本逻辑

《中国科技投资》龙秋月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6日下午3时举行经济主题记者会。央行行长潘功胜在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整体健康。截至去年末,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1%,均显著高于监管标准,风险抵御能力总体较强。

时间倒回2021年第四季度末,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达232.1%。从232.1%到181%,四年间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了超过50个百分点。实际上,这个变化轨迹,并非简单的数字波动,而是行业变革与监管升级的集中体现。这条下降曲线,与中国保险业“偿二代”二期规则全面实施的进程高度重合,反映了在金融防风险、促转型的大背景下,保险业正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数据轨迹:一条清晰的下行曲线

回溯至2020年末,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尚处于246.3%的高位。进入2021年,下行趋势已初现端倪。根据原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2021年第一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7%;第二季度末降至243.7%;第三季度末进一步降至240%;到第四季度末则降至232.1%,呈现出明显的“三连降”态势。

2022年,保险业开始全面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即“偿二代”二期规则。此后,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明显回调。2022年一至四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2%、220.8%、212%、196%。监管部门为受影响较大的公司设置了过渡期政策,允许分步执行到位,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

2023年,行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一步下滑,第四季度末降至197.1%。2024年,在行业积极调整和过渡期政策缓冲下,行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关口附近波动,第四季度末小幅回升至199.4%。2025年末,根据潘功胜行长在2026年3月披露的数据,这一指标已稳定在181%的水平。

整体来看,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下滑趋势是明确的。但在行业内部,不同类型公司的下滑幅度和节奏呈现出差异化。

财险公司的调整相对平缓。2021年第四季度末,财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3.7%,到2025年第四季度末将至243.5%,四年间下降约40.2个百分点。财险业务期限相对较短,资本占用特点与人身险有本质区别,受“偿二代”二期规则中关于长期保单盈余资本认定等条款的影响较小,因此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虽有所下降,但幅度相对温和。而寿险公司受到的冲击较大。2021年第四季度末,寿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2.5%,到2025年第四季度末已降至169.3%,下降53.2个百分点。人身险业务中,特别是长期寿险业务,其盈利模式高度依赖长期保单的未来盈余释放。而“偿二代”二期规则恰恰对这一部分的资本认定进行了大幅收紧,导致寿险公司的核心资本被显著压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较为明显。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最高,但下降幅度也不容小觑。2021年第四季度末,再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达311.2%,到2025年第四季度末降至244.6%,下降66.6个百分点。再保险业务具有高杠杆特性,对资本充足性要求极高,“偿二代”二期规则实施后,其同样面临资本计量标准收紧的压力。

偿付能力充足率下行动因

“偿二代”二期规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监管从“规模导向”向“风险导向”的转变,从相对“宽松”的资本认定转向更加“审慎”的风险计量。

经梳理发现,“偿二代”二期规则的变化是全方位的,但其中三条主线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最为直接和深刻。主线一:资本认定标准收紧,核心资本面临挤压。“偿二代”二期规则最核心的变化之一是对保险公司实际资本,特别是核心资本的认定标准进行了大幅收紧。其中,对寿险公司冲击最大的是长期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的限制。核心资本是偿付能力充足率计算中的高质量资本,其规模直接决定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核心资本的大幅减少,必然导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下降,这正是寿险公司充足率下滑幅度大于财险公司的根本原因。主线二:资产计量规则更趋审慎,资产端“水分”被挤出。除了负债端的资本认定收紧,资产端的计量规则也变得更加审慎,进一步挤压了认可资产的“水分”。主线三:风险覆盖更全面,最低资本要求提高。在资本(分子)被挤压的同时,监管要求的最低资本(分母)却在增加,这进一步加剧了充足率的下行压力。

面对新规则带来的影响,监管部门设置了灵活的过渡期安排。对于受新规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允许在部分监管规则上分步执行到位,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文,将过渡期从2024年底延长至2025年底。

在此期间,保险公司纷纷通过多种方式应对资本压力。如积极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和永续债;优化资产配置,压降高资本消耗资产;调整业务结构,减少高资本消耗业务,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等。

从232.1%到181%,虽然较历史高点有所回落,但仍显著高于100%的监管红线。这表明,即使经历了严格的监管升级,中国保险业依然保持着充足的风险抵御能力。在新常态下,保险业充足的偿付能力不再是简单的资本堆砌,而是风险管理能力、资本配置效率和业务发展质量的综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