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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田国宝

3月11日,据知情人士透露,2026年春节前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777.HK,下称“富力地产”)董事长李思廉在一次出境时被拦截。出入境边防检查人员告知,其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三中院”)限制出境。

经济观察报分别向天津三中院及富力地产求证。天津三中院表示,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不便透露相关信息;富力地产方面称,相关问题已向集团反馈,“目前尚未收到相关的官方通报”,截至发稿未给出进一步回复;富力地产香港办公室称对相关情况不知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北京某律所的一位律师向经济观察报介绍,法院作出的限制出境决定,通常涉及三种主要情形:存在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成为被执行人或牵扯涉外纠纷。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经初步了解,李思廉被限制出境主要与富力地产相关,但具体原因尚不清楚。其分析可能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富力地产在天津的部分项目因交付问题被业主起诉;二是富力地产因债务纠纷成为被执行人。

根据法院公告,富力地产在天津共有四起执行案件,其中由天津三中院裁定的有两起,该两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与天津三中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主体一致。但由于民间借贷案件没有公布判决书,因此无法确定两者之间的关联性。

2025年4月8日,天津三中院开庭审理了上海钻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钻马”)起诉富力地产及其旗下公司重庆富力瑜璟、贵阳富力、广州贵丽案件,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

2025年10月28日,天津三中院作出(2025)津03执935号执行裁定,对富力地产、重庆富力瑜璟、贵阳富力、广州贵丽执行金额17.6亿元。

2025年11月14日,天津三中院再次作出(2025)津03执1043号执行裁定,对富力地产等四家公司执行金额815.6万元。

2026年2月5日,李思廉及重庆富力瑜璟法定代表人邝念恩被天津三中院限制消费。

上述知情人称,执行裁定和限制消费令均有法律文书,但李思廉被限制出境,富力地产及李思廉并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李思廉是在出境受阻后才发现被限制出境的。

上述律师介绍,法院作出限制出境法律文书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人或原告向法院提交《限制出境申请书》,经法院审查后作出《限制出境决定书》;二是法院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作出决定。同时,法院还制作《边控对象通知书》,列明被限制出境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护照号、期限及事由,通过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推送至国家移民管理局,实现全国口岸同步布控。限制出境期限一般为1年,期满前30日可申请续期。被限制出境对象可依法申请复议。

(作者 田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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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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