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收取物业费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

3月11日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

面向全市公开征集

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

关于公开征集

全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市2026年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不匹配;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收取物业费、公摊水电费、装修保证金等行为;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未将举报投诉电话张贴至每个小区,转发至所属公司、项目工作群和每个小区业主群;未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巡查、劝阻和报告义务。

2.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公共收益未建户(账)、未纳入专户(账)管理;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公示收支明细。

3.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等情况;侵占、挪用维修资金。

4.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5.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未落实24小时值班、日常维保、应急救援制度;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

6.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撤离、交接混乱、资料缺失、拒不移交财物;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二、征集线索要求

1.提供问题线索的真实性。提供的问题线索来源要具有真实性,不得虚构,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业主委员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表现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合同文件、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等)。请举报人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核实调查相关情况,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捏造事实诬陷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不予受理的情形。与本次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范围不相符的问题;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缺乏有效证据支撑的线索;依法应当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本次线索征集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欢迎广大业主、居民、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线索:拨打属地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将问题线索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对应属地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举报”字样。

全市举报联系方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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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线索核实与处理

对征集到的所有问题线索逐一登记、认真梳理和核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相关责任单位核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本次专项整治线索征集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感谢您对益阳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生活环境。

特此公告。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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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陈晓林

一审:袁少波

二审:李征

三审: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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