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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秉群委员——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的法治化水平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在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上,法学会应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作用,高标准推进基层服务站点融入综治中心,加强对多元解纷路径的法学研究,助力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的法治化水平。同时,要在法治宣传中加强对调解、仲裁等多元解纷渠道作用的专业宣传力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主席、河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秉群提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何秉群表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类型多样、内容复杂的新特征,需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统筹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多种方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为此,何秉群提出四方面建议:
首先,要强化调解作用,筑牢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它们各自的独特作用。其中,要有序推进商事调解,《商事调解条例》将于今年5月起施行,各地可以对商事调解组织进行合理布局,完善规则体系,培育专业队伍,积累相关经验。同时,提高调解的专业水平。发挥行政调解优势,通过专业权威的行政调解机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释放行业协会、行业调解组织的专业性调解效能,构建“行业矛盾行业调、专业纠纷专业解”的解纷格局。
第二,要发挥仲裁优势,打造高效解纷快速通道。仲裁承担着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国际经贸合作、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职责。新修订的仲裁法自3月1日施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在涉外法治宣传中,要让公众充分了解仲裁一裁终局、专业高效、保密性强、国际通行等优势,引导更多纠纷选择仲裁解决。同时,各地要加大对仲裁机构的支持力度,做大做强仲裁机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质量管控,完善配套制度。加强涉外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仲裁创新试点,加大涉外人才培养储备,拓展涉外仲裁服务范围,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三,要提升解纷效能,畅通行政纠纷救济渠道。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一方面,要强化行政裁决功能。厘清裁决事项清单,重点覆盖自然资源权属、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等专业性强、与民事纠纷关联紧密的领域。完善裁决程序规则,探索专家参与机制,提升裁决的专业公信力与化解效率。另一方面,要强化行政复议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核心功能。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加强对行政行为全面审查,强化复议决定的执行效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四,要坚持公正司法,守牢定分止争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和检察院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司法活动各环节做细做实定分止争,让当事人解开“法结”、消解“心结”,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同时,应加强常态化协同。在复杂案件处理、类案标准统一、虚假诉讼防范等方面深化协作,形成信息互通、职能互补的解纷合力,共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余静委员——深耕基层平安建设 以法治护航老区振兴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金寨县花石乡政法委员余静,长期扎根革命老区一线,深耕乡镇平安建设与基层治理,以政法担当守护“红军摇篮、将军故乡”和谐稳定,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金寨县是中国革命重要策源地、人民军队重要发源地。近年来,金寨县积极探索基层平安建设特色实践,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统筹开展全面排查、专项排查、线上排查,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聚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创新突破,出台专项托养服务实施方案,新建专业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严守肇事肇祸风险底线,构建“托养+管护”安全防护网,取得“三减、三增”扎实成效:减轻家庭照护负担、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减少医保基金支出,增进患者健康保障、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增强医疗机构发展动力。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余静立足基层治理实践,就推进基层平安建设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鼓励基层治理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让基层治理创新焕发时代活力;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晰责任分工,构建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社会协同与群众参与,加强多方沟通联动,引导群众主动投身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余静表示,平安建设事关千家万户福祉,守护基层平安人人有责。她将继续扎根基层一线、认真履职尽责,以更高水平保障革命老区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齐秀敏代表——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
本报讯(记者焦新波)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提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的建议,从制度供给、平台运行、能力建设等层面系统施策,真正将综治中心打造成群众诉求的“终点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
齐秀敏代表是一位从业30多年的律师,长期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她在实践中发现,部分地方综治中心存在效能未能充分释放、矛盾纠纷源头感知能力偏弱、网格排查与专业调处衔接不畅等问题,以及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制约了整体效能提升。
为提高综治中心平台运行效能和实体化、实战化水平,齐秀敏提出加快推进国家统一立法,以专门法律构建多元解纷“四梁八柱”。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并着重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工作原则和基本框架,清晰界定各类解纷主体,建立健全“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分层过滤与程序衔接机制,特别是完善“调解+司法确认”制度,赋予非诉调解协议更强的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此外,要明确各级财政对多元化解工作的保障责任,建立常态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和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培养体系。
在强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打造集成高效的“一站式”实战平台方面,齐秀敏表示,应以县级综治中心为重点,推动实现功能实体化、机制实体化、支撑实体化等“三个实体化”,大力推广“一案一码”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矛盾纠纷从受理、流转、办理到反馈的全流程在线管理和全程追溯,提升智能化处置水平。
齐秀敏提出,要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构筑“防调治”结合的基层治理防线,在“防”上,强化基层网格的“探头”作用,完善常态化、滚动式排查机制,并加强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高频矛盾的分析预警,推动治理重心和资源向社区、村居等前端下沉。在“调”上,鼓励和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行业专家等专业力量参与调解,发展市场化、职业化的调解组织,提升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在“治”上,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不仅在调解中注重法理情相结合,在诉讼判决后也需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同时,齐秀敏还提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后的跟踪回访和帮扶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真正实现社会关系的修复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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