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5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转换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2026年1月8日正式公开的全国性重磅文件。
文件中表明:在特定条件下,高级会计师职称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可以双向互认转换。
正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完善符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特点的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深化人才评价改革,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有序顺畅流动,根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现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转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要求,坚持组织评价、业内认可、以用为本,促进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用人成本。
二、人员流动发生岗位变化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的相应等级可以进行互认转换。
三、公务员由于工作需要交流到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根据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岗位安排情况,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相应单位进行审核确认,转换相应职称。
四、公务员因辞去公职等原因离开机关后,又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对已取得相关、相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通过录用、调任、聘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式进入机关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按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转换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转换后,相应等级的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对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应当通过相应职业资格考试,按照规定计算工作年限。
七、各地区各部门在互认转换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回避、公示等制度和有关纪律要求,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理解把握政策,在互认转换工作中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强化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的人才评价导向,深入分析职业属性、单位性质和岗位特点,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相关、相近专业目录范围,优化工作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充分尊重和保障专业技术人才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12月25日
那在什么前提下,这两种职称可以互认?互认情况又分为哪几类?匠匠都给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get!
01
互认的前提条件
1、身份条件:仅适用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如机关内从事财会、审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不适用。
2、专业匹配:职称与岗位需要一致或相关,比如高级会计师——机关财会类专业技术岗位)。
3、等级对应:
① 高级会计师(副高)对应: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二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② 正高级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③ 中级会计师对应: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三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02
职称互认的情况分类
1、企事业单位→机关(职称转任职资格)
对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企事业单位人员,通过录用或调任进入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财会岗位的,可以按照流程将其职称转换为对应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无需重新参加机关任职资格评审。
2、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资格转职称)
对在机关取得二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应副高),后从事企事业单位从事财会工作的,可以凭任职资格直接转换为高级会计师职称,无需重新参加考试或评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 普通公务员无法互认,只有被明确划定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岗位才适用,综合管理岗公务员即使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也不能直接转换为机关任职资格。
❌ 也不是说自动互认,而是需要当事人准备材料申请提交,审核走程序。
❌ 互认的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跟公务员的职级,比如主任科员、副处长等,是两套不同的体系,并不能直接兑换转换。
综上,高级会计职称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可以双向互认,但必须同时满足身份、专业、等级三大条件,并非所有公务员都能适用。
此外,同学们想要申请,还需根据政策或咨询当地人社厅准备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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