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杨泽坤) 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介绍,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干预、从严惩治与全面保护相结合,不断完善妇女权益司法保护体系,取得扎实成效。

侯亚辉表示,伴随相关法律制度持续完善,我国反家暴司法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最高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1200余人;2022年以来年均起诉人数降至1000人以下,案件数量呈总体下降态势。

"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充分说明反家暴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执法司法实效日益显现。"侯亚辉说。

检察机关协同推进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落地实施,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构建全方位保护格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同步移送线索,支持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知识不足、害怕报复、取证困难等突出问题,以多元检察履职强化制度性保障。

当前,家庭暴力犯罪呈现新特点、新动向,罪名结构由集中向多元转变。2021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两类罪名占涉家暴犯罪罪名的90%以上;2025年这一占比降至60%以下,虐待、遗弃、拒不执行裁定罪等罪名占比明显上升。

侯亚辉指出,这一变化反映出我国反家暴的法律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司法实践中对家暴犯罪的认定已覆盖到更为隐蔽、却伤害同样深重的无形暴力,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涉家暴犯罪的坚定决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交往方式的多样化,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家暴犯罪案件中,不断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依据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精神,将精神虐待等隐性暴力纳入打击范围,将行为人通过长期辱骂、贬损、情感操纵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精神摧残,最终导致被害人自杀自残等情节恶劣行为认定为虐待罪,有力解决了以往实践中对隐形暴力难以有效规制的问题,让法律保护更全面更贴合社会生活实际。

侯亚辉强调,反家暴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有效预防、及时干预和妥善保护,需要相关单位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检察机关强化刑事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通过民事检察对被害人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检察助推反家暴"强制报告制度"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落实,推动反家暴工作向全面惩处和事前预防纵深发展。对属于刑事自诉范围、但被害人因没有告诉能力或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等难以维权的案件,情节恶劣的,依法转为国家公诉案件办理。

"这一机制确保无力自行维权的受害人得到有力庇护,让施暴者依法受到惩处。"侯亚辉说。

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妇联、社区等协同配合,健全信息共享、快速响应、受害人救助等机制,推动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通过开展法治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形成"家暴不是家事,而是违法犯罪"的社会共识,既教育震慑施暴者认错悔过,也鼓励受害者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同时引导社会公众弘扬家庭美德,合力筑牢妇女权益保障的"防护网"。

在推进类案办理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如某地检察机关针对家暴警情处置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11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去年以来,该地相关行政案件立案数同比上升14%,告诫率增长3.5倍,制发告诫书后反复家暴次数明显降低,取得良好成效。

侯亚辉表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唯有凝聚合力、同向发力,才能织密织牢综合保护网,切实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