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匆匆赶往代表驻地。职工之家一层大堂,来自青海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刚刚结束一天的会议议程。窗外是北京的夜色,室内灯光明亮——这不是一场正式的会议,更像是一次老朋友的叙旧,但话题却关乎青藏高原上雪豹的栖息、棕熊的觅食路径,以及正在全国两会上讨论和审议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未来如何在三江源头落地生根。
3月6日,邱景辉在代表团驻地与来自青海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交流,回应代表关切。(张巍摄)
“我们每天都在联系。”邱景辉笑着对《北京周报》说。这句话背后,是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之间多年如一日的“双向奔赴”。从青海玉树的流浪犬治理,到可可西里“胖成球”的“网红狼”;从三江源国家公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到高原垃圾治理不到位引发的棕熊“进城”问题——这些看似分散的生态议题,在邱景辉与夏吾卓玛代表的日常交流中,逐渐勾勒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实践的生动图景。
而这些从基层实践中摸索出的解决方案,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找到了法律依据。法典草案规定的生物多样性合理种群调控、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商业保险赔偿机制,为青藏高原的“人兽冲突”治理提供了系统性框架。“这部法典草案突出了公民的环境权益和公众健康权益,能够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题之下,找到中国良法善治的方案。”邱景辉说。他此次走访人大代表,正是要在法典审议的关键时刻,与代表们共同探讨如何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高原上的具体行动。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我国生态环境领域首部以“法典”命名的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体系化、法典化的新阶段。对邱景辉来说,法典的通过是新一轮工作的起点。
检察公益诉讼: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2023年11月13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使用无人机调查取证。(图片来源: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生态环境法典里有很多独创性的理念,它们源自我们在破解现实难题的持续探索中总结出的实践规律。”邱景辉对夏吾卓玛说。
这位从2015年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启动就全程参与的检察官,对检察公益诉讼有着系统认知和深刻理解。在他看来,公益诉讼与传统检察业务最大的不同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公众参与范围加大,参与度更深,二是检察机关主动担当,成为公众诉求与公益保护之间的桥梁。
“检察公益诉讼可以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最生动的实践。”邱景辉说。老百姓关注的身边事——家门口的黑臭水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家中“一老一小”的权益保障——都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然而,这些问题的产生,往往源于公共治理中的“公地悲剧”困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却难以依靠个人或单一主体有效解决。
“这时候,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就需要主动担当。”邱景辉解释道。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这样的角色:当公益损害问题通过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难以及时有效解决时,检察机关可以主动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从个案纠错拓展到类案规范,以高质效的案件办理推进高水平的社会治理。
“公众不仅是问题的发现者,也是治理的参与者。”邱景辉说。当公共利益受损时,公众可以通过“随手拍”提供线索等方式和“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等渠道向检察机关反映。案件一旦立案,他们还可以通过检察听证、专家咨询、现场评估、出庭作证等方式有序有效参与办案过程,亲眼见证公益如何通过司法得到维护,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一只蚯蚓背后的土壤安全
在邱景辉参与或指导的案件中,保护野生蚯蚓的案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他在国际司法交流中经常向其他国家检察官分享的故事。
“很多人以为蚯蚓只是钓鱼的鱼饵,或是雨后路边蠕动的‘过客’,但它其实是‘土壤卫士’,单位体积蚯蚓密度是黑土地等‘耕地质量评定指标体系’中重要的生物特性指标。”邱景辉说。
然而在一些地方,野生蚯蚓却遭遇“电击式”盗捕,形成一条从捕捉、加工到销售的黑色产业链。蚯蚓被制成中药“地龙”流入市场,背后是土壤生态的持续受损。检察机关介入后,却面临现实难题:蚯蚓不在国家重点保护和“三有”野生动物目录中,该用哪条法律来保护它?
“我们转换思路,从土壤质量与粮食安全的角度切入。”邱景辉对《北京周报》说,“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线上督促整治电商平台违法销售‘地龙仪’‘电捕蚯蚓机’等禁捕工具,线下打击非法收购、贩卖蚯蚓干的团伙。”
最高检指挥开展“蚯蚓保卫战”,指导各地检察机关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明确对电捕蚯蚓行为作出司法上的否定评价,督促履行平台治理责任,依法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该系列案件也为制定与修订黑土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时,加强对野生蚯蚓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其他野生动物的公益保护提供了实践样本。
“中国通过立法、司法、执法加强对野生蚯蚓的保护,反映出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经从传统的注重对重点名录野生动物的数量保护,进步和升级到强化对各类物种生态功能的系统保护。”“保护蚯蚓,就是保护耕地;保护耕地,就是保护粮食;保护粮食,就是守护老百姓最基本的饭碗和我们的美好生活。”邱景辉说,“这看似只是一条小蚯蚓,背后却是一篇关乎生态与民生的大文章。”
生态环境法典:
从实践到法典的升华
在法典编纂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度参与了立法调研和制度建议。邱景辉也多次参与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十七届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教授牵头的立法研讨会和专题调研。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中最需要生态环境法典从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是起诉的顺位问题。”邱景辉对《北京周报》说。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之前,环境保护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检察机关要对某个生态环境损害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先发布公告,一个月公告期届满,若无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主张诉权,检察机关方可启动后续起诉程序。
“实践证明这不符合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实际,它增加了司法成本,影响了治理效率,也违背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初衷。”他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把原来社会组织优先的起诉顺位修改成了平行顺位。检察机关不必等到社会组织放弃诉权,才能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旦发现了公益损害事实,开展了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明确责任主体,就可以及时提起相关诉讼,让公益损害得到及时有效地修复。“这是法典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带来的最大的支持和保障。”邱景辉说。
法典还回应了司法实践中的许多现实需求。比如光污染问题——什么是光污染?光污染有哪些危害?遭遇光污染应当如何执法和维权?是否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方式进行规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事实上就填补了在这方面的社会治理空白,也可以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甚至是候鸟迁飞通道上面临的光污染困扰和风险。”他说。
从生态保护到网络暴力治理:
公益诉讼的广阔天地
从青海团到云南团,从三江源保护到非遗传承与保护,邱景辉当晚的“两会走访”路线图,记录下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协同履职的鲜活过程。
3月6日,邱景辉在代表团驻地与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巴莫曲布嫫、余飞霞交流,听取代表意见。(张巍摄)
在云南团,他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审议,听取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并就具体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与余飞霞代表探讨傈僳族“阿尺木刮”非遗保护与文旅融合中的法治保障,与巴莫曲布嫫代表讨论以哈尼梯田为样本完善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选题和办理方向。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检察公益诉讼正在拓展深化的重要领域。”邱景辉表示,“‘春节’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非遗保护检察实践伴随着‘非遗热’加速发展。我国56个民族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地保护、传承与利用好这些文化瑰宝,使其持续滋养中华民族的未来,同时向世界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与魅力,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对于践行四个全球倡议都具有重要意义。”
除了文化遗产保护,网络治理也是检察公益诉讼要重点拓展的新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暴力、网络黑产、网络谣言以及网络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凝聚在全国两会上希望加大网络治理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的“出卷”中。“做好答卷,既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平台治理、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也要促进加强包括每个网民、用户在内的利益攸关方的诚信体系建设。”邱景辉说,“如何既依法享受数字经济特别是人工智能带来的红利和便捷,同时有效防范人工智能、网络、数据、个人信息安全可能面临的公益损害风险,在数字强国建设进程中如何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对检察官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优先在审前解决:
“四两拨千斤”的中国智慧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一项非常体现中国智慧的制度设计——审前程序。
“先礼后兵,‘四两拨千斤’地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是我们监督办案的常态。”邱景辉说,“如果能够通过在提起诉讼之前的前置程序,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就没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强调以更高效率、更小成本实现最佳公益保护办案效果。通过磋商和提出检察意见的方式,在与监督对象确认违法情形的基础上,督促他们自行纠正公益损害背后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问题。“目前我们有98.5%的案件都是在审前就解决了,只有很小比例的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邱景辉说,“当然,每个案件都应当符合‘可诉性’要求,对于未依法整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诉则诉’,坚持检察公益诉讼的诉讼属性和监督刚性,才能‘以诉止诉’,让更多的案件在审前程序就及时有效实现‘事结案了’。”
从三江源的系统治理到蚯蚓保护的微观实践,从非遗保护传承到网络空间秩序维护——检察公益诉讼正在更广阔的天地中守护公共利益。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表决通过,正是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保障,为检察机关守护绿水青山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它不仅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了法治动能,也为检察公益诉讼在其他领域的实践与拓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案。
采访记者:徐 蓓
康偲祺
张 巍
责任编辑:吕 翎
设计排版:卢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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