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理市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7名。按照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评,择优招聘。
二、招聘人数
大理市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拟招聘17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计划
(一)大理市户籍。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为无法为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女性4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人员,需具备失业登记一年以上条件)。
(三)学历高中及以上,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爱岗敬业,踏实稳重,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热爱群众工作,吃苦耐劳,能够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五)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城镇公益性岗位,统筹安排在街道各部门工作。
(二)工资待遇:按照大理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开始(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除周末节假日外,报名今年有效,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大理市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二楼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保障)。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报《太和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
(四)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大理市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面试:由大理市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
(六)面试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期限最长三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委及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公告由大理市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2-2266027
监督电话:0872-2266369
大理市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11日
编辑:武文雯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公益宣传,依法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家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和促进自然保护区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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