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全社会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筑牢生态安全防线,3月3日,潼关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前往县祥和广场,开展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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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法官干警紧扣“加大物种保护力度,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活动主题,化身普法宣传员,通过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例,向群众阐释“保护一只鸟=守护整个生态链”的重要意义,并普及非法捕猎、贩卖保护动物的法律后果。过往群众驻足聆听,不时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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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间地头发现受伤野生动物该如何处理?”一位带着孩子的家长询问法官干警,干警们详细告知其应及时联系林业部门,切勿私自饲养或处置,以免触犯法律。针对部分群众对保护动植物界定不清的困惑,干警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条款,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厘清法律边界,强调即使是常见的麻雀、野兔、青蛙等动物,非法捕猎达到一定数量同样构成犯罪。此次“面对面宣讲+点对点答疑”的普法方式,进一步引导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守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潼关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加大涉野生动植物案件办理与普法宣传力度,以“法徽红”守护“生态绿”,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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