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工资待遇却大相径庭,这种现象合理吗?2026 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建议废止劳务派遣制度,这一话题迅速引发广泛共鸣,戳中了无数基层劳动者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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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本是劳动者应有的基本权利,即便是被派遣的劳动者,也应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劳动者同等享有。劳务派遣制度在市场经济初期,初衷是为企业应对招工、用工的不确定性提供灵活方式。然而,现实却不尽如人意。许多劳务派遣已背离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原则,违反 10% 用工比例规定,更被部分企业滥用,成为转嫁风险、压缩成本的 “合法外衣”。有些企业甚至自建劳务派遣公司降低成本,通过反复注销重组,让劳动者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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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承担着与正式工相同甚至更繁重的工作,却因合同归属差异,在收入、待遇、晋升及福利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沦为 “职场二等公民”。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劳动者权益与尊严,更是对 “按劳分配” 原则的公然违背。当一种用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普遍 “架空” 法律规定,代表民意的委员建议反思其存在必要性,既是职责所在,更是对劳动者的深切关怀。

制度异化造成的公平缺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同工同酬” 虽有法律明文规定,落实却困难重重。企业借派遣降低成本,派遣公司从中赚取差价,劳动者权益被置于利益链末端。加强监管看似是解决办法,但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多数劳务派遣公司盈利模式依赖工资差额和社保缴纳基数差异,严格执行法律将压缩其盈利空间,导致经营难以为继。这一 “死结”,凸显了制度设计的深层次矛盾。若废止该制度能从根源上消除不公平,让劳动者劳有所获,就值得认真研判、审慎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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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劳务派遣制度是否 “一废了之” 可作讨论,但焦点应是公平底线。若废止,需有更完善、科学的用工方式,同时监管要严格执行,确保劳动者付出与回报匹配,“身份” 不再决定劳动价值。

劳务派遣只是一种用工形式,背后的劳动者才是关键。劳动创造价值,劳动者理应得到公正对待。无论是完善旧制度还是建立新规则,最终目的都是让劳动者能理直气壮地追求公平回报与尊重。只有让公平公正的阳光洒满职场每个角落,才能激发劳动者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大家对于劳务派遣制度存废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