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九五七年,陕西澄城刘家洼一带,被确定为战国晚期某诸侯国的遗址。考古队在一座高等级墓葬中发现一排排杂乱的人骨,有的残缺不全,有的肢体分离,位置十分诡异。现场一位老队员忍不住低声说:“这墓里,当年怕是闹过人命的。”这句话,说得并不夸张。

这些零散的骨骼,并不是普通的葬者,而是典型的人殉——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所谓“活人陪葬”。从墓口关闭的那一刻起,那些被推下墓道的活人,到底还能活多久?这个问题看似简单,背后却牵出几千年礼制、人性与权力的纠缠。

有意思的是,古人并不觉得“活埋”可怕,相反,在漫长的王朝时代,能给自己的人生加上“死后有人陪葬”,反而还是一种权势和荣耀的象征。而对被迫陪葬的人来说,却是一场真正的无边噩梦。

一、从“活多久”算起:墓穴里的生存极限

要弄清活人陪葬能活多久,离不开一个前提:他们是什么时候被送进墓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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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献没有一条会好心写:“活人下葬后还能活几天。”但通过墓室结构、尸骨状态,以及出土器物的位置,考古学家大致勾勒出三种可能情形:与墓主同时入葬、早于墓主入葬、晚于墓主入葬。每一种,活命的机会都不同。

同时入葬,是最常见的一种。墓主下葬那一天,殉葬者跟着一起被带到墓里,有的先处死,有的则以活人的身份被推进去,待封墓后“听天由命”。墓里面除了棺椁,还有大量珍玩、器物,以及墓主“冥间生活”所需的食物,比如肉块、谷物、酒浆,一应俱全。

从生理角度看,人离不开三样:空气、水、食物。空气在大多数大中型墓葬中,短时间内不算关键问题。大型墓室空间很大,加上墓道、耳室等,有一定空气储量,不会立刻窒息。真正要命的,是水。

人可以几天不吃饭,但缺水就很难熬。有研究指出,在极端条件下,只进食不饮水,一般七到十四天就会死亡,而在高压、惊恐、寒冷或炎热环境里,时间还会被大幅缩短。墓里虽然有食物,但大多是固体,水分有限,只能算“勉强吊命”。

所以,如果和墓主同一天被关进墓室,又不发生意外情况,理论上他们大多撑不过半个月。部分体质好、消耗少的,也许能接近这个上限,更多人则可能在七八天左右,就因为脱水和衰竭倒下。

比起同时入葬,那些早于墓主被送进墓里的活人,要惨得多。早入墓者,往往属于“人牲”一类,性质接近祭品。很多是战俘、罪犯、俘获的奴隶,被看作“献给祖先和神灵的祭品”。在墓主正式下葬前,把他们关进墓室,是为了“预先净宅”“告知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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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这个阶段,墓主的随葬品通常尚未全部安置。哪怕有少量祭品,数量也并不多。有的墓室中甚至没有任何粮食,只是单纯的“拘押空间”。在这种情况下,被关进去的人,几乎就是等死。加上恐惧、饥饿、黑暗、寒冷,人很难撑到七天,三五天就可能彻底崩溃。

晚于墓主入葬的活人,也不好过。墓主先安置好棺椁,摆齐金玉器物和食物,之后再选择时间,把殉葬者赶入墓道,封闭墓口。这个时候的问题在于:那些本来留给墓主的食物,要么已经腐败,要么被之前的殉葬者消耗殆尽,真正能吃的东西所剩无几。按理说,他们最理想的生存时间,不会超过一周。

从纸面上看,这就是一个“简单的生理问题”。但真正揭开墓室封土,人们发现情况远远比想象的更黑暗。

二、骨骼在说话:墓穴中的互相残杀与人性崩溃

考古人员在实地挖掘时,很快意识到一个诡异现象:很多殉葬者的骨骼,并不完整,更不是“自然死亡”的姿态。

有的头颅和躯干分离,有的臂骨整排缺失,还有的肋骨被成片砍断。刚开始,有人以为这些是墓室后期塌陷造成的,或者被盗墓者踩踏折断。还有一种设想是,古人中可能存在先天残疾者,被一并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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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大量样本面前,这些说法站不住脚。十几座、几十座墓葬里,殉葬者残缺比例都居高不下,不可能全是“巧合残疾”。而骨折纹理也不像后期机械挤压,更不像兽类啃咬,反倒是典型的金属器械劈砍、削断痕迹。

既然墓室严丝合缝,凶手不可能是外来的野兽,也不是后世闯入者,那只能说明:下手的人,在封墓之前,就已经在墓里了。

换句话说,很多活人殉葬者,在被关进墓穴之后,为了生存爆发了惨烈互杀。有人抢夺少量食物和水源,有人试图控制墓内空间,有人则在绝望中下手吃人。这样的推断听上去骇人,但从骨骼上的切割痕迹、拆解方式,看得出被“有目的地分割”,而不是单纯乱砍。

有些上肢、腿骨被刻意取下,有的肋骨被打开,正好便于获取内脏、血液和脂肪。这些细节让人不得不承认:在极端求生本能驱使下,墓室里很可能真的上演过“人吃人”的悲剧。

试想一下,一个彻底封闭的黑暗空间,空气渐渐浑浊,四周是死寂的墙壁,耳边时不时传来同伴的哭声、咒骂声、抽咽声。最初还有人抱团取暖,互相安慰:“也许有人会放我们出去。”几天后,嚎啕变成低语,低语变成沉默。终于,在某个节点上,有人伸手抓起身旁的兵器或者石器,朝最近的身影劈下去。

在墓葬层中,还有一个更为“诡异”的证据:部分殉葬者死亡的时间,与墓主并不一致,有的相差数月甚至更久。这一点,在一些大型高等级墓葬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通过骨骼风化程度、腐败程度和微量元素变化,可以大致判断不同骸骨的死亡先后次序,结果发现:同一个墓中并非所有殉葬者都在同一时间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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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意味着,在封墓之后,有人延续了相当一段时间才断气。一旦“以血代水”“以肉充饥”,人类的生存时间就会被硬生生往后拖延。那些体格最壮、心智最狠的人,很可能撑到了最后。

值得一提的是,正因为出现过这种情况,民间盗墓者当中才会流传一种忌讳:不轻易下刚封不久的墓。不是没本事开棺,而是怕在黑漆漆的墓道里撞见“还没死透的殉人”。在许多传说里,这种幸存者被形容成“比鬼还狠”“见人就咬”,虽然带有夸张色彩,但背后并非空穴来风。

有的墓葬还出现死亡时间相差上百年、乃至两百年以上的骸骨,这类多半与殉葬无关,而是后世盗墓者失手死在墓里,或是塌方意外的牺牲者。这反过来又说明一点:有些墓室确实在长时间内保持封闭状态,里面的空气、水汽变化,足以让活在其中的人经历极其漫长的折磨。

三、制度的弯弯绕:三千年人殉兴衰更替

活人陪葬到底多残酷,从普通人的角度看,几乎不用争论。但在古代统治者眼里,这却并不是什么“罪恶”,而是礼制的一部分,是对身份和权力的延伸。

从已有考古看,殉葬最早可追溯到史前社会晚期。黄河流域一些大型氏族墓葬中,主墓旁配有附葬坑,里面整齐排放着几个甚至十几具骸骨,其中不少显然不是自然死亡。这种做法,到夏、商时代愈发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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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尤其夸张。安阳殷墟一带出土大批殷商贵族墓,墓道两侧、棺椁周围,到处是殉人坑。有的中型墓,殉人就有几十,个别大型王墓,殉葬者多达数百。殉人身份,从战俘到奴隶,从陪侍到乐工,几乎囊括了下层社会的所有人群。

在那个追求“威福自专”的时代,君王相信自己死后仍掌握阴间权柄,必须有人继续服侍,有军队、乐队、奴仆,才能保证在“冥界”延续尊荣。而对被殉葬的人来说,他们只是一件被消耗的器物,甚至连牲畜都不如。

进入周代,情况有所变化。西周早期仍保留人殉、人牲的传统,尤其在重大祭祀和高等级葬礼上极为常见。但随着时间推移,人殉数量开始缩减,取而代之的是青铜器、车马器、玉器数量的大量增加——人命少用一些,器物多用一些。

春秋时局风云变幻,诸侯争霸的同时,思想也开始活跃。对于人殉的反对声在这个阶段逐渐被记录下来。鲁国、晋国等地的史书中,都能看到诸如“以人殉不仁”这类批评。到了战国,儒家、墨家等各家学说都对滥杀人命持否定态度,尤其反对“为一人之死,杀多人为殉”的做法。

值得一说的是,在观念受到谴责的同时,实际操作上也出现了一种折衷方式——以人俑代人。春秋战国时期,墓葬中大量出现陶俑、木俑,有的做成侍从模样,有的身着甲胄,仿佛军队列阵。活人不好埋了,那就“做个泥巴人替代一下”。

孔子看到这种趋势,评价颇为严厉。有一次,他谈到“作俑”,话中有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意思是,说白了你还是想殉葬人,只不过不敢明着杀,就弄个替身自我安慰。“俑”这东西一旦开头,背后的思路还是把人当工具,谈不上真正的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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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舆论和批评,并不能立刻捆住掌权者的手脚。秦国就是个典型例子。秦献公曾考虑到人殉太残忍,下令废止,算得上有点“人道”色彩。但到了后来,秦国再次恢复人殉。宣太后临终前,甚至表示想让宠信的魏丑夫为其殉葬,幸好被劝止。

当秦始皇以统一之势登上帝位后,人殉的规模再度达到高峰。据西汉刘向所言,为始皇殉葬者数以万计,虽然这个数字现代学者尚有争议,但规模之大,仍然超出一般王朝。更出名的,是修建陵墓的工匠被封死于地宫和墓道之中,“事毕闭之”。这些人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殉葬者”。

两汉到魏晋南北朝,人殉的势头逐渐减弱。一方面,是经济格局变化,劳动力珍贵;另一方面,各种思想冲击下,“厚葬薄葬”之争愈发激烈。东汉以后,提倡节俭下葬的言论逐渐增多,人殉在许多地区不再是主流。

唐代短暂出现过人殉复活的现象。部分帝王、高等级贵族使用少量人殉,多以妃嫔、近侍为主。出于“面子”和“礼法”的考虑,史书往往会写成“自愿殉葬”,但实际情况并不好说。后宫女子命运本就不由自己,更不要提抗命的代价。

宋代整体上趋向文治,殉葬明显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复杂的陪葬制度,大量器物、纸制冥器、木制俑替代活人。到了元明清,人殉还会不时“回光返照”。其中明朝前期,尤其惹人关注。

明太祖朱元璋一生对礼制特别看重,也极重视“君臣纲常”。他幼年泛舟江湖,见尽贫苦,一度厌恶权贵奢靡,但在掌权后,对维护皇权的残酷手段毫不手软。其早逝儿子朱标之子、诸多宗室王爷的葬礼,都采用过人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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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某位早逝亲王下葬时,他下令两位王妃生殉。到他本人去世时,按照史书记载,殉葬妃嫔四十余人,这个数字十分惊人。永乐年间,朱棣驾崩,殉葬妃嫔亦在三十人以上。

明代中后期,人殉逐渐受到更多质疑。明英宗一生经历“土木之变”“夺门之变”,尝过生死之苦,对“为一人的死,逼多人去死”的做法颇感不忍。据记载,英宗在位时期,下诏禁止后世皇帝以活人陪葬,这才让很多宫中女性逃过了被迫殉葬的命运。

清初,旗人传统中仍有寡妇殉夫的陋习。努尔哈赤死后,阿巴亥根据遗嘱自尽殉葬,一方面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当时对“陪死”的默认期待。直到康熙掌政后,才明确颁令,废除妃嫔殉葬。自此,在国家层面,活人陪葬才算真正退出历史舞台。

四、“活多久”的答案,为什么让人难受

说回开头那个问题:活人被关进古代墓穴,到底能活多久?

如果只按现代医学和生理学去推算,很容易给出一个简洁的答案:在有少量食物,无额外水源的密闭空间里,普通成年人大概能坚持七到十四天;食物和水都缺乏时,三到七天为常见范围,极端情况下两三天内就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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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考古的证据告诉人们,这个“答案”远比想象中残酷。真正决定他们死期的,不止是水和空气,还有人性在极端环境下的崩塌。有人被他人杀死,有人被分割,有人的身体被当作他人的“生存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存活时间有可能被延长,也有可能在刚开始的混乱中就结束。

很多殉葬者根本不知道自己会被“活埋”多久,也不知道墓道封闭之后,还会发生什么。有的半信半疑地以为,主人在另一个世界需要自己侍候,心中甚至还残存某种“忠义”的想象;也有人在被带到墓前的那一刻,才明白自己只是个要被填进坑里的牺牲品。

从形式上看,人殉制度在不同朝代屡禁屡起,反反复复,一会儿被批评,一会儿又卷土重来。背后的逻辑并不复杂:对君主来说,生时掌握生杀,死后也要有人为其赴死,这代表着权力的绝对性。从这个角度看,殉葬根本不是“礼”,而是权力的一种极端宣示。

也正因为如此,从春秋战国起,许多士人、史官、思想家都对人殉制度抱有强烈排斥。反对的理由各有不同,有的着眼于“仁政”,有的关注“民力”,有的则从“天道好生”出发。但无论出发点如何,一个共识逐渐形成:为了一个死者,牺牲多个活人的性命,是极不值当的行为。

到了近代,中国社会的政治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封建王朝的体系解体之后,那种以个人意志支配众人生死的制度基础不存在了。活人陪葬也就从现实走向考古报告中的冷冰冰字句,成为人们在史书和发掘笔记中反复提起的一段血腥旧事。

古代墓室中的那一点点空气、那几块腐肉、那几滴血,曾经撑起过某些殉葬者多活的几天甚至几十天。存活时间长短,本身已经不再重要,更刺目的,是人在绝境中被逼出来的极端行为,以及为满足少数人死后体面,所付出的无数条鲜活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