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最高法发布的2025年反家暴典型案例里,“北大女生包丽自杀案”的宣判炸了屏——那个持续辱骂女友致其自杀的牟林翰,最终因虐待罪获刑三年二个月。这起被称作“PUA第一案”的悲剧,终于用法律给出了明确答案:看不见的精神暴力,也是能追责的家暴

从热恋到绝笔:9个月精神摧残如何步步紧逼?

时间拉回2018年8月,牟林翰与陈某(化名包丽)确立恋爱关系后便开始同居,甚至见过双方家长,看似朝着婚姻迈进的关系,却在2019年1月急转直下。只因纠结女友过往性经历,牟林翰开启了长达9个月的精神折磨:高频次追问细节、持续性辱骂贬低,甚至说出“人工流产换心理平衡”的极端言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悲剧的伏笔早已埋下:6月陈某割腕自残,8月吞药洗胃被下病危通知,可牟林翰始终无视这些危险信号。2019年10月9日的辱骂成了最后一根稻草,陈某网购药品自杀,经半年救治仍于2020年4月离世。这场以爱为名的控制,最终以生命为代价落幕。

三个法律关键问,解开“为什么定虐待罪”的疑惑

不少人疑惑:同居情侣也算“家庭成员”?骂几句怎么就构成犯罪了?这些问题,判决书中藏着清晰答案。

1.同居=家庭成员?法律早有定论

过去总有人觉得“没领证不算一家人”,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明确,只要有“共同生活事实”、形成“事实上家庭关系”,就属于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最高法特别强调,稳定同居关系中的暴力,比陌生人欺凌更可怕——受害者往往因“家丑不可外扬”隐忍,伤害更甚。这意味着,恋爱同居绝非法外之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精神暴力算“虐待”吗?当然算!

《反家庭暴力法》早就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纳入家暴范畴。本案中,牟林翰的辱骂不是偶尔争执,而是“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的人格凌辱,最终导致被害人两次自残、三次寻短见,完全符合“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简单说,语言暴力只要形成持续伤害,就可能触犯刑法

3.自杀和施暴者有关吗?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已确立

法院指出,牟林翰明知女友两次轻生、甚至被下病危通知,却仍持续辱骂,这种对风险的“完全无视”,正是推动悲剧发生的“决定性因素”。法律认定:当精神虐待把人逼到自残自杀的绝境,施暴者必须为后果负责。

不止于个案:这起判决撕开了两个“认知误区”

包丽案入选典型案例,更重要的是敲响警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误区一:“打才是家暴,骂不算”最高法明确表态,精神暴力与身体暴力同等恶劣,鲁某案中甚至“以自残相威胁”都构成家暴。

误区二:“同居纠纷只能认栽”《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同样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快20分钟就能获批。

小编想说:

包丽案的判决,是法律对“精神控制”的重拳出击。亲密关系里的贬低、打压从不是“爱之深责之切”,而是需要警惕的暴力信号。记住,无论是夫妻还是同居情侣,遭遇持续辱骂、控制时,保留聊天记录、就医证明,及时报警或申请人身保护令,法律永远是你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