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连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汕头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汕头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走进全市多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销售商户,开展执法检查及普法宣传,从销售源头加强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对门店内待售车辆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核验产品合格证、3C认证是否齐全,严查违规改装拼装、销售超标车辆等违法行为,切实把安全隐患堵在源头、挡在店内。在现场,执法人员还向商户明确销售规范,细致叮嘱电池规格标注、合格证与实车参数一致性等要求,对发现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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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及普法宣传

同时,执法人员督促商户要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即消费者购车前,必须清晰告知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的区别、准驾资质要求及登记上牌规定;购买车辆后必须到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方可上路行驶,不得参与“飙车炸街”、竞速追逐等违法行为。期间,执法人员向门店人员开展普法宣传,要求他们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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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大队组织民警辅警开展执法检查及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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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大队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及普法宣传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强化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销售环节巡查整治,从严查处非法经营、违规销售、改装拼装等行为,以源头严管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汕头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汕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力度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快速路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