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陆云琦 2026-03-13 10:29:52
信网3月13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因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大箐山县应急管理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在带岭镇明月林场集体作业现场,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该行为违反《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大箐山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5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3月12日,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作为一家林业企业,该公司主要从事木材采运、林产品采集和木材加工业务,并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公司由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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