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兵周连长和李娟本来可以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没想到在一切憧憬中,苦命的李娟,随着周连长的牺牲而希望破灭。
李娟的家在黑龙江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她挣钱的目的就是给父亲治病,尽管父亲是个酒鬼,并不称职,还有就是给家里盖房子,能养活弟弟妹妹们。
周连长三十多岁,离异有一个儿子在老家由父母带着,和李娟情投意合后本打算结婚,那年春节,工地食堂解散了,倩倩怀着刘柱的孩子跟着刘大爷回了老家待产,李娟带着辛苦赚了一年的钱回到老家,方婉之住进了地下室做了一名护工。
这是作者梁晓声在原著《我和我的命》里给工地食堂五人安排的命运,是方婉之闯荡深圳的第一份工作,见识到的第一次社会。
春节过后,李娟说好还会回深圳来找工作的,继续跟方婉之住在一起,可等到端午后,李娟才回到深圳来,原来是周连长出事了。
周连长是为了掩护几名群众被山体滑坡给埋死的,周连长的儿子马上就要上中学了,周连长牺牲后,李娟不仅要靠她一个人养自己家的几张嘴,还要承担起养周连长父母和儿子的责任。
周连长有四兄弟,他是老二,上面还有爷爷奶奶要照顾,还有一个小叔子和父母,下有儿子,比起李娟的负担,他也相差无几,两人谁也不嫌弃谁,相扶相持地往前走。
可随着周连长的牺牲,李娟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周连长批下来的抚恤金,李娟是得不到的,他的三个兄弟和一个小叔子四人一分,周连长的父母和儿子也所剩无几,于是李娟便承担起了赡养老人和抚养周连长儿子的责任。
按理说,抚恤金应该是给父母和儿子,可村里人言可畏,为了不让村里人挑出任何毛病,也为了保全所有的形象,三个兄弟和小叔子却不管不顾、心安理得地瓜分了这笔周连长用命换来的钱,而让父母和他的儿子无所依靠。
李娟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相当有魄力有担当的强女子。
她重回深圳后,进了方婉之所在的包装厂,又一同因为仗义帮厂里的女工们讨公平而离开了厂子,最后两人合伙开了一家超市,从此李娟就走上了创业之路,并且因为她性格里的敢想敢做,而使生意越做越大。
在开超市期间,李娟和方婉之认识了一个神仙顶的人,这人就是大姐何小芹当年未嫁成,因砸死了一头公家的牛而坐牢出来的张家贵,这是梁晓声在原著里给人物的设定,电视剧里给改了。
张家贵出狱以后来到深圳跑运输,经过这些年的打拼后,自己成立了一家运输公司,她比李娟大26岁,为人也很仗义,多次帮助李娟她们超市免费运送货物,并慢慢地成为了朋友。
方婉之嫁给高翔后生下了一个儿子,从深圳去了上海工作,因为高翔的母亲在上海,方婉之听从高翔的建议退了股,所有的生意都归李娟所有,让李娟可以凭借自己的胆识大放拳脚,展开了干。
生意在李娟的手里,果然经营得风生水起,越扩越猛,从一家小超市经营起,再到药店、服装店……
方婉子离开深圳以后,李娟和张家贵的感情也升温了,虽然张家贵比李娟大26岁,而且两人好上的时候,张家贵已经查出患有小脑萎缩症,但李娟从来不是一个攀附别人的人,她只看重对方的为人,在李娟创业这些年,张家贵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李娟都记在心里。
李娟嫁给张家贵时,方婉之和高翔,还有父亲孟思远都一起去从上海去深圳参加了她简单的婚礼,孟思远是主婚人,方婉之是伴娘。
婚后,李娟给张家贵生下了一个女儿,没多久,张家贵就去世了,李娟接手了张家贵的运输公司,并把她经营得非常好。
李娟的父亲去世后,她把自己那个跛脚的弟弟也带到了深圳,把药店交给弟弟打理,还买了两套房,生意版图已经扩展到很多行业了。
李娟在深圳的打拼,终于得到了满意的回报,她成为了区商会的副会长,还当上了区政协委员,这不仅是对她能力的肯定,还是对她人品的认可。
李娟的婚姻一生不顺,大概是运气都用在了事业上,两段短暂的爱情,她都成了寡妇,李娟的一生,注定是要全部奉献给她创造的生意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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