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婚前答应妻子“老大随父姓、老二随母姓”,妻子40岁高龄拼死生下二胎儿子随了母姓。谁知父亲去世前留下遗言,要求孙子改回父姓“延续香火”。男子为完成遗愿逼妻子改姓遭拒,竟放话“不改就离婚”并起诉到法院。妻子心寒:我拿命换来的孩子,你一句遗愿就想推翻当初的约定?法院的判决出乎所有人意料……
一、当初拍着胸脯答应的事,如今说翻脸就翻脸
你能想象吗?一个当初答应得爽爽快快的约定,过了几年,说推翻就推翻。
上海的李先生和张女士结婚时,立了个“君子协定”:张女士是家里独女,为了圆老人的心愿,以后生两个孩子,老大随父姓,老二随母姓。当时李先生拍着胸脯答应得那叫一个痛快:“没问题,你是独生女,这要求不过分。”
2019年,40岁的张女士拼了半条命,终于生下了二胎,是个男孩。按照约定,大女儿姓李,二宝顺理成章地随了妈妈姓张。那几年,李先生确实是个好丈夫、好爸爸,对妻子体贴入微,对孩子一视同仁,小日子过得挺美满。
可谁能想到,平静的生活被一场变故彻底打破。
二、父亲的遗愿成了压垮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李先生的父亲重病不起,弥留之际,老爷子死死抓着儿子的手,老泪纵横:“儿啊,咱家不能断了香火啊!老二虽然是孙子,但姓了张,这在族谱上算外人呐!你答应爹,一定让孙子改回李姓,延续李家血脉!”
带着这份沉重的遗愿,老爷子走了。可这份遗愿,却成了压垮这个家的最后一根稻草。
办完丧事,李先生像变了个人。曾经的体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冷脸和逼迫。他跟妻子摊牌:“我爸走得不安心,咱们把老二名字改了吧,改回姓李。”
张女士一听就炸了:“我40岁冒着生命危险生的孩子,你当时怎么说的?现在出尔反尔?”
“那是我爸的遗愿!百善孝为先,你就不能体谅一下?”李先生声音也高了。
“体谅?我生孩子差点死在手术台上谁来体谅我?说好的一人一个,凭什么反悔?”
争吵越来越激烈,李先生最后放出狠话:“你要是不改,这日子没法过了,咱们离婚!”
张女士心寒至极,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几个月。李先生一气之下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这个案子里,两人主要矛盾就是孩子的姓氏问题,李先生起诉的真实目的也是为了逼妻子同意改姓,并不能证明两人的感情彻底破裂。法官认为,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双方还有挽回的余地,最终驳回了李先生的离婚诉求。
再说回改姓这件事。《民法典》第1015条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当初二宝随母姓,是夫妻俩协商一致的结果,完全合法。现在想改回去,同样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李先生单方面要求改姓,没有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离婚后即使获得了抚养权,也不能擅自给孩子改姓,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三、写在最后: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争姓氏的战场
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家庭纠纷,表面争的是一个姓氏,实际上撕开的是传统观念和现代契约之间的裂缝。当初的约定,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如今用一句“父亲遗愿”就想推翻,这出尔反尔的行为,伤的不仅是妻子的心,更是夫妻间最宝贵的信任。
一个为了完成父亲遗愿不惜离婚的男人,有没有想过,如果泉下有知的父亲看到儿子为了一个名字搞得妻离子散,真的能安心吗?把逝者的遗愿凌驾于生者的幸福之上,这恐怕是对生命最大的不敬。
有网友说得好:“张女士的姓氏是她拿半条命换来的,这约定凭啥说改就改?”也有人反问:“那些坚持孩子必须随父姓的,等你们儿子结婚,儿媳妇也要孩子随她姓,你们能接受吗?”
如果你是张女士,这个姓,你改不改?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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