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卢家民 陈培闯 通讯员 韩升阳

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新乡市创新推出“放心消费险”,目前主城区已正式引入市场化保险机制,解决消费纠纷难题,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减轻商家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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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13日召开的新乡市“放心消费险”发布会上获悉,“放心消费险”的核心是由政府出资为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为消费纠纷化解构筑一道"保险托底"机制,全面覆盖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消费场景,消费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仅需配合调查,提供与消费纠纷相关的基本事实证据即可,目前新乡红旗区、卫滨区、高新区等主城区已完成签约。

当消费者因消费行为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产生消费纠纷,经调解无法与经营者达成赔偿协议,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即可启动“放心消费险”,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先行赔付:

一是损害成因无法查明、难以认定经营者过错;

二是经营者有明显过错,但无力赔付;

三是经营者有赔偿能力,但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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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对象方面,“放心消费险”保障范围广泛,无论本地市民还是来新游客,都能享受这份保障。该保险不仅对消费者的人身权益提供保障,还对其财产权益提供保障。

同时,对于广大诚信经营的商家而言,经营中难免遇到难以清晰界定责任或非故意、意外导致的纠纷,如自然灾害、消费者个人体质过敏等,保险介入可按责赔付,有效分担经营者的意外风险,减轻其非故意负担。

在理赔流程方面,“放心消费险”搭建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保险公司快赔”的服务流程,严格执行理赔时限标准。在理赔手续齐全且消费者无异议后,千元以下实时赔付,1000元-5000元案件2个工作日内办结,5000元以上案件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目前,“放心消费险”已经成功为消费者赔付2起,一起是卫滨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投诉件,消费者获赔2300元;一起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投诉件,消费者获赔13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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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险’让每一位消费者在本地消费时,多了一份来自政府的隐形守护,具有多重意义。”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建富在发布会上表示,保险托底机制,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这种“定心丸”带来的安全感将有效提振消费信心;非故意负担减轻,能让经营者更专注于提升产品品质、优化服务体验,有利于形成“消费者放心消费、经营者诚信经营”的良性循环。对政府而言,治理效能提升,通过保险这一市场化手段,分散的消费纠纷得到快速有效化解,显著减轻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调解压力和行政成本。

编辑:陈培闯

二审:陈艳

三审:卢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