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
3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表示,美国将对包括中国、欧盟、墨西哥、越南、印度和日本在内的16个主要贸易伙伴发起“301”调查。
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到,今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此前声称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大规模关税的行为缺乏法律授权。随后白宫千方百计推出备用关税工具,包括基于《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以及以行业为主体的《贸易扩展法》第232条。
特朗普政府为何此时发起“301”调查?今天,走出去智库 (CGGT)刊发一篇分析文章,供关注美国关税政策的读者参阅。
要点
1、此次“产能过剩”调查将聚焦于那些表现出结构性生产过剩、拥有持续贸易顺差或产能利用率低下的经济体。
2、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宣布将启动另一项针对“强迫劳动”的“301条款”调查。该调查范围更广,涉及超过60个国家,旨在禁止进口任何涉及此类劳动的商品。
3、在最高法院撤销了其部分关税权限后,特朗普急于通过启动“301调查”来重新构建一个“可信的关税威胁”,以期在其声称即将到来的中美高层会晤中榨取更多谈判筹码。
正文
在遭遇美国最高法院针对关税权力的“阻击”后,特朗普政府迅速调转船头,试图通过法律“老工具”重建其关税壁垒。
当地时间3月11日,美国政府宣布对包括中国、欧盟、印度、墨西哥在内的16个主要贸易伙伴启动新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调查。这项基于《1974年贸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301条款(Section 301)的行动,旨在应对所谓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并计划在今年夏季之前落地新一轮关税。
此次调查的背景是特朗普关税政策在上个月遭受的重大挫折。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裁定,特朗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加征的全球性关税超出了总统法定权限。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宪法赋予国会而非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总统必须有明确的国会授权才能行事。这一裁决令特朗普此前加征的关税失去了法律依据,部分关税税率实际上被变相削减了10个百分点,削弱了美方在贸易谈判中的筹码。
为了填补法律漏洞并维持施压态势,美国贸易代表(USTR)杰米森·格里尔(Jamieson Greer)随即祭出了更具法律韧性的“301条款”。格里尔表示,此次“产能过剩”调查将聚焦于那些表现出结构性生产过剩、拥有持续贸易顺差或产能利用率低下的经济体。除了中国,欧盟、日本、韩国、印度、墨西哥、中国台湾地区、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瑞士和挪威均在调查名单之列,而加拿大则未被提及。
格里尔在记者吹风会上直言不讳地指出,特朗普已决心通过各种工具降低贸易逆差并保护美国制造业。美方声称,这些贸易伙伴的政府补贴、国有企业非商业活动、受压制的国内工资以及汇率做法,导致廉价商品充斥全球市场。按照既定时间表,美方将在4月15日前接受公众评论,并于5月5日举行公开听证会。格里尔希望在今年7月之前完成调查并提出补救措施,届时特朗普此前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Section 122)临时加征的150天、10%的紧急关税将到期。
与此同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还宣布将启动另一项针对“强迫劳动”的“301条款”调查。该调查范围更广,涉及超过60个国家,旨在禁止进口任何涉及此类劳动的商品。格里尔坚称,美方希望通过这一行动推动全球范围内的贸易禁令,并计划将其作为现行法律的补充。
这一系列密集的调查动作正值中美外交接触的关键节点。分析人士认为,在最高法院撤销了其部分关税权限后,特朗普急于通过启动“301调查”来重新构建一个“可信的关税威胁”,以期在其声称即将到来的中美高层会晤中榨取更多谈判筹码。
尽管最高法院的裁决引发了特朗普对部分大法官的公开抨击,称其“丧失勇气”并受到外部利益影响,但法律界普遍认为,“301条款”在历史上曾多次经受住司法挑战,因此相较于此前被判违法的IEEPA具有更强的抗辩能力。民主党人及部分行业团体对最高法院限制总统过度扩权表示欢迎,但同时也对新一轮调查带来的长期经济不确定性感到担忧。
来源:合规小叨客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走出去智库立场。
延展阅读
▌地缘政治风险:
▌出口管制与制裁:
▌跨境数据监管:
▌全球科技竞争:
▌品牌声誉管理:
《全球贸易协定、关税筹划与供应链战略重构》是一份面向企业决策者与合规负责人的深度战略指南,在当前全球贸易规则加速重构、合规风险与成本压力交织的背景下,为企业提供从规则解读、成本优化到布局重塑的全链路解决方案。报告以“规则-成本-布局”为框架,系统剖析RCEP、CPTPP等关键协定的差异化条款与实务陷阱,聚焦原产地合规、碳关税(CBAM)应对及反规避调查等现实挑战,更融入欧盟电池法规、美国UFLPA等新兴合规要求,通过光伏、新能源汽车、东南亚制造等典型案例,助力企业构建兼具韧性、合规性和绿色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适合企业战略制定者、法总与合规负责人作为全球布局与风险管控的实战参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