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后期扶持政策,是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中“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原则的集中体现。对于的水库移民而言,后期扶持政策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直接关系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能否实现。那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究竟包含哪些具体内容?直补资金如何发放?项目扶持如何实施?人口如何核定登记?动态管理怎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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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期扶持的政策框架与扶持期限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政策框架,由国家层面统一确立,由地方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是后期扶持政策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后期扶持的对象、期限和方式。根据该意见,后期扶持对象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农村移民,扶持期限为20年。

2、后期扶持的两种方式:直发直补与项目扶持

后期扶持政策的核心内容,是“直发直补”和“项目扶持”两种方式的有机结合。对搬迁安置的农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实行直发直补,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社保卡。对不搬迁只进行生产安置的农村移民,根据移民意愿可采取直发直补或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实行项目扶持,或者采取生产生活补助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扶持。

项目扶持的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项目涵盖中小微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产业扶持等多个领域。项目扶持的确定程序有严格要求:必须由安置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本集体经济组织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扶持方式,出具书面申请报县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3、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程序

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首先需要准确核定扶持人口。

核定登记的范围和对象为:经审批的在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范围内,完成搬迁安置和生产安置的农村移民。核定登记时,应按照仅搬迁安置人口、既搬迁安置又生产安置人口、仅生产安置人口进行分类。

核定登记的程序要求极为严格:核定登记前,应将水库移民安置情况、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告;移民户核定登记表要经移民户主签章认可,并公示不少于7天。县级人民政府对核定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综合设计、综合监理单位应当对核定登记成果出具意见。

纳入后期扶持的搬迁安置移民,从完成搬迁安置之月起计算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仅生产安置移民,从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批准次月起落实扶持政策。

4、后期扶持人口的动态管理机制

后期扶持人口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实行动态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逐月核定人口变化情况,每半年逐级汇总上报。

动态管理的核心是核减机制。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在享受政策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核减:扶持对象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招公聘期间、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大中专院校毕业就业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扶持对象安置后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扶持对象在享受政策期间死亡的;扶持对象服刑期间(缓刑除外)的;其他不符合政策要求的。

对采取直发直补方式的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省内户籍跨县迁移的,由迁出地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函告迁入地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衔接办理。户籍迁至省外的,由迁出地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继续负责。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未到20年扶持时限的,继续享受相关政策。

结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一个由直发直补、项目扶持、人口核定、动态管理共同构成的完整体系。对于水库移民而言,直发直补是基本保障,确保移民每年有固定收入;项目扶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移民安置区的整体发展水平;人口核定确保政策精准惠及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移民;动态管理保证政策资源的公平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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