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
3月13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3·15”之“以案说险”系列:关于警惕网络社交诈骗的风险提示。
案例显示,某日,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收到一个好友申请,对方自称是“失联多年的老同学”,并通过发送旧照片、提及共同往事等方式,骗取了王女士的信任。在后续的互动中,对方塑造了一个海外工作的“精英”人设,对王女士嘘寒问暖,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联系。待感情稳固后,对方开始透露自己掌握某投资平台的“内部渠道”,邀请王女士一同投资。起初,王女士仅尝试了小额投资,发现平台随即显示盈利且能够顺利提现,这让王女士彻底放下了戒备。
在对方诱导和“高额回报”诱惑下,王女士开始加大资金投入。为了获取更多所谓“收益”,她甚至向亲戚朋友借款投资,最终累计投入高达100余万元。直到资金无法提现、对方失联,且民警上门进行反诈宣传时,王女士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陷入了精心设计的骗局。
对此,上海金融监管局提示:
一、强化反诈意识,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当前,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交友诱导投资的骗局频发。他们通过情感铺垫获取信任,再以“内部渠道”“高额回报”为诱饵实施诈骗。消费者应保持清醒认知,切勿因情感依赖或利益诱惑而放松警惕,避免陷入精心设计的陷阱。当消费者在银行柜台、ATM机或通过手机银行进行转账操作时,若遇到工作人员“核实转账用途”“提示账户风险”,或系统弹出“交易异常”“风险预警”提示,请务必重视并配合。
二、谨慎网络社交,构筑隐私安全屏障
网络社交具有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不法分子常冒用熟人、老同学等身份或伪装成精英人士接近消费者,通过情感关怀、共同回忆等方式快速拉近关系,逐步获取信任并实施精准诈骗。网络交友中,面对“多年未见却突然联系”“海外工作无法见面”“声称有内部投资渠道”等情形,务必通过电话、视频或共同好友多渠道核实身份。消费者应增强网络交友安全意识,不轻信陌生网友身份信息,不随意向他人透露家庭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账户等敏感信息。
三、避免侥幸心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稳赚不赔”“高额回报”的投资,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拒绝“小额试水、大额投入”的诱导。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遇事多与家人、朋友沟通,避免因“孤注一掷”而陷入骗局。对于可疑金融营销宣传、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及时主动核实真伪,不抱有侥幸心理,不被短期利益蒙蔽,切实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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