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小侬报道了

上海53岁独身女子突发脑梗昏迷

手术谁来签字成为难题

受到很多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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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有最新进展了!

3月11日,

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为

突发脑梗的53岁独居女子邓女士

火速制定监护人

由其户籍所在地

华泾镇印象旭辉居民委员会

正式承担监护职责。

这一判决理顺了

邓女士后续救治的法律关系,

也让这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

独居人士监护难题迎来关键进展

华泾镇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王睿告诉记者,

经过一周治疗,相对送医的时候,

邓女士状态已有所好转,

目前可以睁开眼,

只是她的意识还是相对比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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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因身体状况尚未达到

转入普通病房标准,

目前仍在抢救室接受治疗

医疗费用方面,

经核查,邓女士名下拥有百万资产

能为其后续治疗和护理提供

坚实的经济保障,

无需担忧资金问题。

在法院正式指定监护人前,

华泾镇已通过徐汇区公证处

出具的全区首张临时监护人公证书

完成了医疗方案签字、

支取医疗费用等应急操作,

为邓女士的救治争取了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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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快捷公证程序

也成为此次应急监护的

重要托底手段。

不过公证处方面也坦言,

实操中部分机构因未接触过此类公证书

内部流程缺乏对应设计,

暴露出临时监护执行中的细节问题。

今后在制度的完善当中

应予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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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士的遭遇

也让独身人群的监护兜底问题

成为社会热议焦点。

网友纷纷呼吁

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与制度规范。

来自小侬粉丝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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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徐汇区民政部门给出明确回应:

目前已联合区法院、公证处、

社工部等多部门研究

临时监护制度完善事宜。

最早将于4月份完成制度优化,

解决基层执行中的衔接难题。

上海市政协委员、律师张玉霞

也针对此案解读称,

临时监护人是填补监护真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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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个案中,

虽最终由户籍地居委担责,

但法律层面本应遵循住所地优先原则,

实操中的偏差源于住所地调查的信息壁垒,

未来应杜绝特事特办,

严格依法制定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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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霞律师同时建议,

独居人士应在意识清醒时

提前指定意定监护人,

设定医疗预嘱,

从源头规避监护缺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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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即年满十八周岁且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正常,就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形式提前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目前,上海市民对意定监护的接受度

正快速提升。

普陀公证处数据显示:

2026年开年以来,

意定监护公证业务量已达去年同期的1.75倍

办理人群也呈现年轻化趋势。

40-70岁人群比例大幅增加。

听到邓女士病情有所转机的消息,

小侬也由衷感到欣慰,

从突发昏迷无人签字的揪心,

到如今有居委会当监护人,

这一路离不开房东及时发现并伸出援手,

也离不开居委、法院、公证处、民政等

多个部门的主动跨前、急事急办,

但愿邓女士能早日康复~

也希望相关立法与制度能尽早完善,

为独身人群做好托底~

【侬好上海·田诗雍综合编辑】

侬好上海(ID:helloshanghai2013)综合编辑,素材来源:@新闻坊,评论来源各路网友,如有冒犯,敬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