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班就转错账,转错了232000元,我打算把车卖了,凑一部分钱,先把公司的钱填上……”近日,河南信阳的牛女士在网上发布视频,称自己代转电梯款时,转错账户,结果对方是失信人员,钱款无法退回。
△牛女士发布的转账记录。
牛女士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转账截图。根据牛女士发布的截图信息,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该公司已经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并且有两笔执行标的,分别是185260元和300000元。3月13日,记者拨打该公司在天眼查上显示的电话,但对方接到后随即挂断。
牛女士在视频中称,她所在公司为信阳某置业公司,天眼查显示,牛女士持股比例为2%。该公司在天眼查所显示的电话无人接听,记者给牛女士账号留言,截至发稿,牛女士暂未回复记者。
据“小莉帮忙”此前报道,3月9日,牛女士已经到派出所报警,信阳市明港派出所进行了登记。对方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在出差,称会给牛女士处理好。
△“小莉帮忙”中发布的接处警登记表。
3月13日中午,牛女士再次在网上更新视频,称对方已经回复她,但目前钱还没有转回来。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易旭告诉记者,牛女士误操作导致对方收到转账,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因此,牛女士有权要求该失信公司返还这笔款项。但难点在于判决后的执行阶段,因为失信公司往往缺乏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故意隐匿财产,因此难以执行。
易旭建议准备充分证据材料,立即联系转账银行撤销交易并报警,同时与对方协商归还款项。如果协商和第三方介入均无效,应尽快向被告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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