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5点的首班车,深夜10点的收班路,十年间,他手握方向盘,把每一位乘客安全送抵目的地。他叫巨明中,本以为十年坚守能换来安稳退休,没想到,这竟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2020年,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单方面将他强制解雇。理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但真相,远比这纸通知更触目惊心!十年工龄被抹杀,工资被克扣,社保被断缴,甚至连签名都被伪造!这一切的导火索,竟然是因为他对公司经理的不当行为提了句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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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从2016年说起。新任经理张某辉到任后,巨明中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工资“大流血”:年终奖被扣、工资遭罚款,更离谱的是,部分罚款竟被要求转入私人账户!公司疑似通过这种方式,变相掏空员工收入。
伪造证据栽赃:巨明中发现,2018年的乘客投诉单、部分工资结算文件,签名根本不是他写的!这些凭空捏造的“违规记录”,成了后来解雇他的“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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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岗无由,只罚员工:2020年7月,他因询问停岗原因与车队长争执。结果?车队长安然无恙,他却成了唯一被“追责”的人,随后惨遭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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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是最绝望的。当巨明中走上维权路,才发现这困局远比他想象的深。
他拿出了铁证——2010年的入职记录、连续十年的工资流水、完整的社保缴纳凭证。这些白纸黑字,本是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依据。
然而,某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却未采信这些关键证据!
判决直接将劳动关系归属从“第四客运公司”笼统划至“集团层面”,却对核心的工资流水来源避而不谈。

这就像有人欠了钱,拿出了借条,法官却说:“我不认,你去告别人吧。”
巨明中的质疑振聋发聩:证据摆在眼前,为何不能认定?十年血汗钱,难道就成了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