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拉帮结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操纵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2.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非法垄断,干扰破坏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市霸”、破坏生态资源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3.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筑材料经营相对集中的区域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街霸”等黑恶势力。

4.实施校园霸凌、吸纳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干扰教育教职工作、危害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黑恶势力。

5.聚众赌博、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包庇纵容、充当“六霸”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有关线索。

7.其他属于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各项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邮箱:tqxqzfbgs@163.com

(二)来信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宋官屯街道晶华大道1号天衢新区管委会政法楼2楼211室收

(三)在线举报: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平安天衢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德州天衢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