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在发布会上,公然以“不签发人寿保险单”,威胁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哈梅内伊与黎巴嫩真主党领导人纳伊姆·卡西姆。这一赤裸裸的暗杀恐吓,是以色列长期滥用武力、践踏国际法的又一铁证,严重违背国际公理,理应遭到国际社会一致谴责。

国家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内政,是《联合国宪章》的基石。公然将他国领导人列为暗杀目标,绕开联合国、无视司法程序,实施“定点清除”与政治猎杀,是对现代国际关系底线的彻底突破,是把地区拖入丛林法则的危险行径。从苏莱曼尼、哈尼亚到如今公开威胁一国最高领袖,以色列早已把暗杀当成国策,把侵略当成自卫,把法外处决当成“安全手段”。

内塔尼亚胡本人已被国际刑事法院以战争罪、反人类罪起诉,却在美国的庇护下有恃无恐、变本加厉。这种“有罪不罚”的双重标准,正在掏空国际法的公信力,撕裂全球公平正义的底线。一个被指控犯下战争罪的领导人,公然叫嚣暗杀他国政要,是对人类良知与法治精神的公然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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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权不等于公理,武力治不了根本。以色列的暗杀与滥杀,只会激化仇恨、扩大战火,把中东推向更大动荡。历史早已证明,依靠暴力与暗杀维持的霸权,终究站不住脚。内塔尼亚胡的战争罪行与恐怖主义行径,必将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接受全世界的审判与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