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化解交通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昭苏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昭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昭苏县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
2026年3月11日05时45分许,木某饮酒后驾驶新FS***8号小型轿车,沿昭苏县工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满疆广场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6年3月9日12时01分许,巴某饮酒后驾驶新F2***3轻型仓栅式货车,沿昭苏县X758线由南向北行驶至35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6年2月28日05时28分许,别某饮酒后驾驶新F0***3号小型轿车,沿昭苏县乌孙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汗腾格里巷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2026年2月23日22时50分许,叶某醉酒后驾驶新FC***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昭苏县乌尊布拉克乡新村旅游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十五巷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2026年3月8日12时32分许,吐某醉酒后驾驶新FL***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昭苏县Y038线由北向南行驶至4公里+7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平安昭苏
编辑丨杨鹏飞
初审丨刘强
二审丨郭振、燕勤
签发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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