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萝卜坑式引证”以及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信息等营销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等。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同时,这一次整治工作为期半年。说明市场监管部门这一次是动真格,并非像有些人疑惑的那样,整治工作只是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后,高调喊几声,过后便偃旗息鼓,甚至销声匿迹。
事实上,这次整治内容中包含的“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等,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早就明确禁止,但为何禁而不止?
澎湃新闻“3·15”到来之前发布的一系列关于“消”字号止痒产品的报道披露的情况,似乎很说明问题。
据澎湃新闻报道,“部分标注纯植物提取的‘消’字号止痒产品”,“存在非法添加”问题,有厂商明确表示,“添加激素、药物系行业潜规则”,同时,表示“没有效果就没有市场”,而添加激素等,在产品的配料表中,并不写明。
那为何这些厂家明知道添加激素等非法,还要铤而走险,长期而为,就不怕监管部门查处?
澎湃新闻暗访时,有厂家坦承,被查到后,无非就是“被(当地卫健委查处后)罚款(2万)”。而交过罚款后,仍可“照常生产,继续卖”,对他们“没有影响”。甚至表示,自己赚了钱,被罚一些也没什么。更有甚者,被处罚后,拿没有添加的安全产品,连同批文一起送上一级部门检测后,拿合格的检测结果给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便能搪塞过去。
以上种种,用事实提醒我们,作为监管部门如何改变发发文件,或收到举报采取检查,查出问题后罚款了事等工作方式,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将监管转变成日常工作,尤其是对举报查处,不只是罚款了事,而是从根本上杜绝违法现象的发生。
还有更重要的是,作为生产经营者,不要只是一味赚钱,不顾消费者死活,不惜涉嫌违法。也就是说,如何让生产经营者自觉做守法公民,自觉维护健康合法的市场秩序,让其不赚黑心钱,从根儿上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如何提高生产经营者自身素质,让非法生产经营绝迹,才是最该考虑和最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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