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文化获得感,作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原创性标识性概念,精准锚定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价值原点与实践旨归。它不仅是人民群众在文化实践中对文化发展成果的主观体验与心理评价,更是衡量文化建设质量、检验文化发展成效的关键指标。它意味着文化工作必须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依归。
引领高质量文化供给侧建设
文化获得感的生成,根植于优质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有效供给。高质量的文化供给体系,既是满足人民文化权益的基础保障,也是增强文化获得感的重要一环。
文化获得感是以内容为王,夯实文化产品的根基。文化产品的价值内核在于其思想性、艺术性与实践性的统一。内容的厚度决定获得感的深度,唯有以高品质内容为支撑,文化获得感方能具有坚实的内在根基。坚持内容为王,要求文化生产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以深刻的时代洞察和饱满的人民情怀,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反映时代发展的主流大势,讴歌人民群众的创造伟力,在提供审美愉悦的同时,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使人民群众在文化消费中获得精神滋养、提升审美素养、增进情感认同。
文化获得感的全覆盖需求,有利于优化文化供给结构。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具有层次性、多样性、流变性,决定了文化供给必须兼顾文化事业的公益属性与文化产业的市场属性。要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与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底线公平。要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文化追求。优化供给结构的要义在于实现基本文化需求与个性化文化追求之间的动态平衡,使不同群体、不同层级的文化需求都能在供给体系中找到对应,从而在结构适配中提升文化获得感的广度与厚度。
文化获得感的实在性,促进文化消费创新。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度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文化消费模式正在经历深刻变革。消费模式的创新,不仅提升了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可及性,更在供需精准对接中增强了人民群众文化获得的即时性与满足感。适应这一趋势,必须积极培育线上线下一体化、在场在线相结合的新型文化消费形态。通过技术创新赋能文化消费,打破时空限制,拓展消费场景,优化消费体验,使优质文化资源能够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方式触达人民群众。
文化成果全民共享的基本标识
文化获得感的本质规定在于其全民性。推动文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是社会主义文化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实现文化公平、促进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
打破文化壁垒,彰显文化获得感的公平取向。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文化发展不平衡,是制约全民文化获得感提升的结构性障碍。推动文化发展成果全民共享,首要任务在于破除这些有形无形的文化壁垒。要在资源分配、政策支持、制度设计上坚持公平导向,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聚焦,确保文化发展的红利能够突破地理空间与社会区隔的限制,真正实现全民共建、全民共享、全民普惠。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夯实共享的空间基础。城乡二元结构在文化领域的具体表现,是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存在显著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建设,在设施布局、资源配置、服务标准上实现城乡统筹。要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打造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农家书屋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将优质文化服务嵌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场景,使基层群众能够就近、便捷地享受文化发展成果。要通过空间布局的优化与服务下沉的深化,逐步弥合城乡文化鸿沟,实现城乡群众在文化享有上的实质平等。
关注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守住共享的公平底线。对特殊群体文化权利的保障程度,是衡量全民共享成色的重要标尺,也是文化获得感公平要义的最深刻体现。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因其身心特点或社会境遇,在文化资源获取上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实现全民共享,必须对这些群体的文化需求给予特别关注。要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建立健全差异化、精准化的文化服务保障体系,提供适老化、无障碍、分众化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确保文化发展成果能够无障碍地惠及每一个社会成员。
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的整体性活力
文化获得感不仅来自被动地接受文化服务,更源于主动地参与文化创造。激发全民族的创新创造活力,既是增强文化获得感的动力源泉,也是实现人民群众文化主体地位的根本途径。
搭建群众文化创造平台,激活文化获得的主体动能。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文化建设的主体。以文化获得感为纽带,搭建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群众文化创造平台,鼓励群众文艺创作,培育民间文化人才,使人民群众从文化服务的旁观者转变为文化创造的参与者。在创作与表达的过程中,人民群众能够更深刻地体认文化价值、更真切地感受文化魅力,其文化获得感也将从外在给予转化为内在生成。这种基于主体性发挥的获得感,更具持久性与内生性,能够为文化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基层动力。
挖掘和传承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厚植文化创造的资源沃土。民间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根基与底色,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基因与创造智慧。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必须高度重视民间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与传承。要系统梳理民间文学、民俗艺术、传统技艺等文化遗产,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与表达形式,使古老的文化传统在当代社会焕发新生。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不仅为文化创新提供了丰厚的资源储备,也使人民群众在文化传承中增强文化认同、提升文化自信,进而深化其文化获得感的历史厚度。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释放文化创造的当代价值。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激活传统文化生命力、实现其当代价值的关键路径。要立足时代条件,运用现代视角与技术手段,对传统文化进行重新阐释与艺术再造,使其内涵得以激活、形式得以更新、功能得以拓展。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实现有机融合,文化创新创造的活力在全社会竞相迸发,为增强文化获得感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源泉。传统与现代的良性互动,既丰富了文化供给的内容资源,也拓展了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的空间维度。
筑牢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
文化获得感最终指向的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丰盈与民族精神力量的凝聚。筑牢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深层使命,也是文化获得感在国家民族层面的价值升华。
以文化人,培育时代新人的精神品格。文化以其潜移默化的方式发挥着凝聚人、引领人、塑造人的功能。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是文化建设培根铸魂的根本任务。在感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体认革命文化的红色基因、投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实践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得以激发,奋斗精神得以砥砺,道德情操得以升华。这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力量,汇聚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使个体的文化获得感与民族的整体精神风貌同频共振。
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拓展文化获得感的国际视域。以文化获得感为导向的国内文化建设,必然要求与之相适配的国际文化形象。一个文化繁荣、人民精神富足的国家,其文化吸引力与影响力必然是强大的。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战略举措。人民群众在民族自豪感与国际认同感的交互激荡中,其文化获得感超越个体体验的局限,获得更加开阔的精神视野与更加深厚的价值意蕴。
贡献中国智慧,彰显文化获得感的文明意义。中华文明历来具有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包容传统。在新时代的文化建设中,我们不仅致力于满足本国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愿将文化发展的有益经验与世界各国分享,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这种文明意义上的贡献,既是文化自信的自然流露,也是文化获得感的最高境界。当一种文化既能内聚人心,又能外助世界,其价值便得到了最充分的实现。
(作者为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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