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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充换电业务中同时收取的服务费如何计缴增值税

Question

我公司是一家经营汽车充换电业务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了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请问我公司收取的上述服务费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Answer

答:《增值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第十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三)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2月3日在12366纳税服务平台-热点问题版块对问题“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因此,你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在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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