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一名新西兰华人女子

在南岛一个湖边

使用多达13条钓线非法垂钓,

并捕获超过法定限额三倍的鳟鱼,

被告上了法庭。

这也再次提醒新西兰居民,

无论垂钓还是捕捞都应了解当地法律,

尊重自然,避免惹上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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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的钓具和渔获。图片来源:Fish & Game New Zealand

这起案件发生在坎特伯雷的林登湖(Lake Lyndon),距离基督城约90公里,是一座天然高山淡水湖。湖里的鱼类以虹鳟为主,是坎特伯雷地区著名的淡水钓鱼水域之一。

不过这座湖也实施一些特殊管理规定,包括每名钓鱼者只允许使用一根钓竿,每日捕捞限额较低(一般为2条),必须持有有效的钓鱼许可证

2024年10月17日,一名来自新西兰鱼类与狩猎管理局(Fish & Game New Zealand)的巡护员巡查时,发现女子Dan Xiao正在湖边钓鱼。当时她没有持钓鱼许可证,却同时使用了多达13种钓鱼工具——包括两根钓竿和11条不被允许使用的手线(illegal handlines)。

手线是一种没有鱼竿、直接用手操控的钓鱼线,在新西兰很多淡水渔场属于不允许使用的捕鱼方式。

巡护员检查其冷藏箱后发现,里面存放着6条虹鳟而该湖泊的每日捕捞上限仅为两条,相当于合法数量的三倍。

事件随后被移送司法处理。Dan Xiao在基督城地区法院面临8项指控,包括无证捕鱼、使用未经授权的捕鱼方式、超过捕捞限额以及持有非法捕获的运动鱼类。

这些指控均依据Conservation Act 1987提出,每项罪名最高可处5000纽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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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Dan Xiao对所有指控认罪。在周三(3月11日)宣判时,法官Joanne Hambleton裁定其8项罪名全部成立,但认为“定罪本身已构成足够惩罚”,因此未再处以罚款。不过法院下令销毁当时查获的所有钓具

庭审中,被告辩护律师David Stringer称,Xiao表示自己并非主要违规者,布置多条钓线的是一名朋友。

但代表Fish & Game出庭的律师Grant Fletcher反驳称,这一说法与被告此前承认的案件事实并不一致。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钓鱼团体不满。有人表示,当地淡水钓鱼者通常每人只允许使用一根钓竿,而本案违规规模“前所未见”。

“坦白说,她不是为了娱乐钓鱼,而是为了获取食物。如果不明确表态这种行为不可接受,那么渔业保护的防线就会一点点被削弱。”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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