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遇到争端时,许多人可能很容易因当事人的身份地位而就先存“理解偏见”,“她是底层,所以天然同情”、“他是资本家,所以必有原罪”、“她是受害者,所以她说的一切大都可能成立”;立场、阵营、身份认同决定了不同的话语权,这好像是一个古老的习惯,先问“你是谁的人”,再问“你说了什么”;也就陷入了让“关系”替我们完成“判断”,比较的“省事”。
判断行为,要了解事实、分辨语境、对比标准、控制情绪。是一件耗能的事;而判断关系,就简单多了,“是不是自己人”、“是不是这边的”、“是不是我认同的那一类人”,一旦定了,后面的事就都可以“自动归类”:
自己人做坏事:这是“误会”“一时糊涂”“不得不如此”。
对方阵营做错事:这是“本性暴露”“处心积虑”“早有预谋”。
弱者的错误:这是“环境所迫”“制度问题”。
强者的错误:这是“人性之恶”“权力腐败”。
同一件行为,换一个身份、换一个阵营,就能得到完全相反的解释;不是事实变了,而是我们选择怎样理解。
对自己人,倾向于把他的行为归因于“外部环境”;对对立阵营,倾向于把他的行为归因于“内部品性”,这是“动机归因的偏差”:关系,成了一个巨大的滤镜,戴上它看世界,世界就被分成干净利落的两半:可信、不可信,善意、恶意,真话、谎言;而这,极其令人上瘾。
但它把“亲近感”当成了“免责卡”;把“群体身份”当成了“原罪书”。
自以为关系亲近就了解,但现实无数次地证明,施暴者可能是“朋友”;侵害者可能是“家人”;操纵、控制、伤害,也可能发生在最亲近的关系里。
真正可怕的,是“关系”成了一层防弹衣,“朋友”“家人”“自己人”不再是一个描述性的词,而是一个道德洗白器,只要套上去,一切行为就都“可以理解”。
问题是,理解不等于原谅,动机不等于免罚;一旦“关系”被抬到道德之上,理解、评价、责任就容易被揉成一团。
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弱势处境”是真实存在的,但并非必然正确,强者也不是天然有罪,现实中,并非没有受害者说谎;并非没有人借“受害者叙事”达成别的目的;也并非没有人用“我比你弱”作为道德筹码,勒索对方;
我们需要的是对“事实”的偏向,而不是对“立场”的偏向;应该让“行为定义关系,而不是关系定义行为”。
无论你喜欢或讨厌的人,都有可能做错事,或做对事;这对每个阵营、每个群体,都是一种“平等的难堪”。
是非对错,道德与否,不是由关系立场授予的,而是不断被“行动”更新、修订、打破和重建的结果。
一个人是不是你的朋友,不是他自称“我们都是好兄弟”,而是他在关键时刻做了什么:
他是否在你犯错时只会护短,还是敢指出问题?
他是否只在你有用时出现,还是在你狼狈时也站在你旁边?
他有没有尊重你的边界,还是打着“亲密”的旗号不断踩线?
“我们都很熟”不等于自动拥有对对方身体、时间、隐私的调用权;“我们在一起”不等于同意被随意控制、监视、否定。
网上的争端中,许多人最容易犯可能是“先定关系,再判行为”;因为你面对的,不是具体的人,而是一个个被标签化的“抽象对象”:,“女权”“中产”“底层”“体制内”“资本家”“流量粉丝”……,标签一上,行为就可以被批量解释.以为懂了他的身份,就懂了他的一切,但无论是人还是世界都是复杂的,哪是一个标签就能讲清楚的。
所以,应该学会把“理解”与“免责”分开,把“关系”后置,把“事实”前置,同时也学会接受“自己人也会犯错”的羞耻感;人的成熟,大概不在于找到一个永远正确的阵营,而在于能不能面对,没有任何一边,能永远站在干净的一面。
先看事,再看人,最后再决定他在你生命里该处于什么位置;这听起来不够热血,也不够“站队”;可是,现实本就应该;爱,不是无限度的包庇;同情,不是无条件的护短;正义,不能简单地划给某一方;关系,也不再是大过是非。
人可以有立场,但判断不该只有立场;你可以有“自己人”,但“自己人”也要在行为上配得上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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