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哮喘患者常用的“布地奈德”,竟是灌装生理盐水的假货。3月14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易某平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系列案受到关注。

2021年7月至2024年3月,为牟取非法利益,易某平伙同庞某明、庞某喜、庞某彬,在无药品生产、销售资质的情况下,租赁工业厂房,采购“吹灌封”一体机、包装机、喷码机,从马某翠处定制药品外包装袋,以食品添加剂或生理盐水为原料配制“药水”,压制成五连排药瓶,生产假冒药品“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普米克令舒”。

同时,黄某丰、农某珠负责在药瓶上印制“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普米克令舒1mg/2ml”字样;易某乙、朱某甲等人负责包装药品并在外包装袋上喷码产品批次、有效期。

这些印有批次和有效期的假药,通过网络平台以每支6至9元的价格销售。经过层层加价,涉案药品最终流入个体诊所和乡村卫生室。至案发时,该团伙累计生产、销售假药达37.5万余支,销售金额330余万元。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扣押的涉案药品未检出布地奈德成分,经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涉案药品系假药。据介绍,布地奈德是治疗哮喘、慢阻肺等呼吸道疾病的关键药物。使用生理盐水冒充假药,不仅无法缓解病情,更会因延误治疗、细菌感染而导致患者病情加重,严重威胁儿童及成人的生命健康。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22日,安徽省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销售假药罪对易某平等22人提起公诉。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易某平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百八十万元到一千元不等,部分适用缓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庞某明等3人分别提出上诉,2025年4月22日、5月1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