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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来车往的高速公路

一名男子骑摩托车上去了

不仅违规载人

后座乘客还没戴头盔

看着真让人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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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晚,阜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巡查发现,一辆摩托车载人正从滁新高速颍上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且后座乘客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迅速展开行动,追查违法嫌疑车辆。随后,民警依法将违法当事人余某某传唤至高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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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5日晚,余某某(颍上县人,20岁)驾驶浙江号牌两轮摩托车,载乘许某(颍上县人,17岁)驶入高速公路兜风。两人驾乘摩托车从滁新高速颍上收费站入口,自行打开闸机栏杆后驶入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乘客许某未佩戴安全头盔。

次日,高速交警依法做出处理,对摩托车驾驶人余某某处以罚款200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禁再次驾驶摩托车载人进入高速公路。同时,对于未成年乘客许某进行批评教育,由监护人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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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高速公路车速普遍较快,摩托车本身相较于其他机动车,平衡系数和防护性能都较低。一旦遇到突发状况,紧急刹车或者躲避障碍物,摩托车容易失去平衡而引发意外。并且,摩托车的防护设施有限,在高速行驶状态下,一旦发生碰撞,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伤害。法律是明确规定,严禁两轮摩托车载人上高速!

阜阳高速交警提醒广大摩友:引以为戒,安全骑行,平安出行!

通讯员/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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