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浙江省美丽城市建设推进方案》,全域推进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建设,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生态省,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
锚定三阶段部署
《方案》提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实施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管理,全域推进绿色低碳美丽城市建设。
到2027年,5个设区城市基本达到美丽城市建设要求,培育10个美丽城市建设省级典型案例(含县级城市);
到2030年,11个设区城市基本达到美丽城市建设要求,培育30个美丽城市建设省级典型案例(含县级城市);
到2035年,全域美丽城市建设持续深化,绿色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城市生态环境健康优美,让人民群众在美丽家园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方案》谋划实施5大任务15项举措,一起了解↓
实施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生态宜居品质活力凸显、城市环境健康风险有效防范、城市现代化环境治理效能提升五大任务。
夯实城市绿色产业发展基础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服务业,培育环境健康友好产业。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到2030年,建成省级零碳园区20个左右。支持杭州、湖州、嘉兴建设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
深化城市建筑绿色低碳转型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体系,打造“浙江建造”升级版。到2030年,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支持宁波、湖州开展国家建筑光伏试点城市建设。
加快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推动城市货运物流绿色发展、公共服务车辆新能源化替代和慢性系统建设等,到2030年,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达到12%。支持水陆联运和铁路物流集中配送中心建设。
持续巩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深化环杭州湾地区、金衢盆地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重要水体清单化分级管控,加快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到2030年,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水体优良比例稳步提高。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管控各类城市噪声。加强城区重点领域恶臭异味等综合治理。避免光污染等次生环境问题。到2030年,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
完善城市市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聚焦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领域,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到203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5%,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城市生态功能修复
以自然为美,加强城市重要生境保护修复。推进杭州、温州等国际湿地城市建设。统筹生态廊道、通风廊道、城市绿道等一体布局,畅通城市微生态循环。到2030年,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2%。
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水平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网络建设。到2030年,新增5个城市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支持丽水、湖州等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
厚植城市生态文化底蕴
塑造浙江特色的城市生态文化品牌,提升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京杭大运河、良渚古城遗址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打造特色化生态文化体验场景。到2030年,推出20个生态文化旅游实践案例。
强化城市环境应急风险防范
严格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城市化工园区风险防控,提升放射性物质等监管处置能力,到2030年,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市域内产处平衡,重点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覆盖率90%以上。
提升城市环境健康安全水平
构建城市环境健康管理体系,拓展环境健康友好活动空间培育。加强本地特色污染物及新污染物管控,支持绍兴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建设。支持嘉兴地下水污染调查先导区建设。到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增强城市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深化丽水、金华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推广杭州、金华、衢州等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经验。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建立健全从山顶到海洋的感知体系
到2030年,设区城市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高水平运行,城市温室气体监测、县控以上地表水自动监测实现全覆盖,近岸海域海洋水质、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不断完善。
深化城市数字生态文明建设
运用人工智能提升城市环境治理决策水平,鼓励各设区市聚焦城市环境治理“小切口”“微场景”,打造数智治理应用。到2030年,每个设区城市至少培育1个城市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案例。
推动美丽城市建设共建共享
持续引导各类主体在绿色生产生活等领域践行减碳行为,丰富“绿谷分”“碳积分”“生态身份证”等应用,完善“浙碳宝”平台,拓宽碳普惠减排量消纳渠道。
材料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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