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子马社区狮子山小组48岁村民杨某艳收到了一张处罚决定书,因她购买一头毛猪后在家中屠宰,随后拉到村入口处摊位上进行销售,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发时猪肉尚未售出。(3月13日红星新闻)
最近云南砚山,有村民宰猪摆摊,被罚了5000块钱,这事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替这个村民抱不平,觉得这罚款太多,不近人情。不过,很多人都搞错了一个关键细节:这村民不是宰自己家养的猪,而是从市场上买了毛猪,在家私自屠宰,准备摆个小摊卖出去。也就是说,情况根本不是大家想的那样“自家养猪、自宰自卖”,所以对他进行处罚,一点毛病没有,完全合法合规。
可能有人会说,不就是宰一头猪卖吗,至于这么较真、罚这么多吗?其实真不是小题大做。法律明文规定,生猪必须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这不是故意为难老百姓,而是为了守住每个人的餐桌安全。私自屠宰的猪,没经过专业检疫,万一带有疫病,或者有兽药残留,流到市场上,害的是所有买肉、吃肉的人。这道安全红线,谁也不能碰。
实际上,这次罚5000块,已经是手下留情、从轻处罚了。市监局查到的时候,这村民的猪肉还没卖出去,没造成实际的食品安全问题。再加上了解到他家条件不好,还有生病的孩子,日子过得不容易,才在法定的处罚范围内,特意减轻了罚款力度。从法律上讲,处罚有根有据、有底线。从人情上讲,也充分考虑了他的难处,算是法外开恩了。
我们支持这次处罚,不是冷血无情,而是心里清楚:法律的刚性,就是为了守护大家的公共利益。要是因为村民家里困难,就放任他私宰售肉,那既是对所有人的食品安全不负责任,对那些合规经营的商贩也不公平。但同时也要认识到,罚款不是目的,事先把法普及到位,比事后再罚款,要管用得多。
在一些偏远地区的村民,一直沿袭着“宰猪卖肉”的老习惯,压根不知道“从市场买毛猪,自己在家宰了卖”是违法的,也不清楚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该怎么走流程。他们不是故意要违规,是真的不懂法。这就需要基层部门多上点心,多往村里跑一跑、多跟村民聊一聊,用村民能听懂的大白话,讲一讲生猪屠宰、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清清楚楚告诉大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想卖肉的话,怎么弄才合规。
与其等村民违规了再罚款,不如提前把普法工作做到位,帮村民把合规的路子摸清楚,让大家知道“想卖肉,该找哪个部门、走哪些步骤”,从根上减少违规的情况。既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也不让村民因为不懂法,白白吃亏、受处罚,才是最有温度的治理方式。(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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