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5年,广元公安立足“四川北大门”的区位特征,紧紧围绕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打防管控重点,深入推进“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全面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坚实屏障。现将5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广元利州“12·6”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通过工作中发现线索,成功破获“12·6”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捣毁农房内私设病死牛屠宰点3个,查扣病死牛肉及相关制品300余公斤。
经查,自2023年6月以来,涉案人员从外地低价收购未经检疫的病死牛,在无防疫检疫措施的情况下私宰分解,将病死牛肉层层转售,涉案价值15万余元。
目前,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典型意义】
该案的成功侦破,是公安机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生动实践。案件实现对“收购—私宰—分销”全链条打击,彰显执法机关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该案同时为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敲响警钟:不法分子妄图利用农房隐蔽作案、跨区域规避监管,终将难逃法律制裁;消费者购买肉类时,务必选择正规渠道,核验检疫证明,切勿购买来源不明的产品。下一步,广元公安将持续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筑牢民生安全防线,携手社会各界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二:广元利州“3·28”
生产、销售伪劣消防器材案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根据消防救援部门移交线索,成功侦破“3·28”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打掉制售假窝点2处、犯罪团伙1个,现场查获伪劣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422具。
经查,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以犯罪嫌疑人李某为首的某消防器材维修有限公司,利用租赁民房作为生产、仓储窝点,以每具10-20元的价格回收废旧、过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并对回收的废旧灭火器进行外观清洗、充装氮气、调试气压、张贴伪造维修合格证,以每具50-6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涉案金额32.6万余元。经专业机构检验鉴定,该案涉案灭火器均为不合格产品。
目前,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典型意义】
灭火器在火灾初期具有控制火势发展、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作用,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防线,其质量优劣容不得半点马虎。然而,受限于使用场景单一等特点,灭火器外观难以直观反映灭火剂成分的真实状况,为黑心商家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提供了可操作性空间,给公共安全埋下巨大隐患。本案中,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灭火器责任人员,从源头上斩断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的犯罪链条,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彰显了公安机关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案例三:广元苍溪“8·2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假冒化妆品)
【基本案情】
2025年,苍溪县公安局通过工作中发现线索,成功侦破“8·2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捣毁生产销售窝点2处、过期化妆品存储仓库1个,扣押涉案化妆品430余种106万瓶(支)。
经查,2022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亭为牟取暴利,大量购进过期品牌化妆品,雇用人员涂改生产日期,以物流寄递方式向全国多个省市销售,非法获利500余万元。
目前,该案已公诉人民法院。
【典型意义】
该案是公安机关践行“四个最严”要求、守护群众“美丽消费”安全的典型战果。当前,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隐蔽性,低价囤积过期化妆品篡改日期后销售,既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也损害品牌企业商誉,扰乱市场秩序。此案的成功侦破,不仅全链条斩断跨区域制售伪劣化妆品犯罪网络,更形成强力震慑,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民生领域犯罪的坚定决心。公安机关提醒消费者警惕“低价陷阱”,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筑牢化妆品安全防线,让群众的“美丽消费”更安心、更放心。
案例四:广元旺苍
王某英等人销售假药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旺苍县公安局通过工作中发现线索,成功破获王某英等人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扣“美国伟哥”“增大延时片”“藏秘肾宝片”等假药2700余盒。
经查,2025年2月以来,李某通过网络购入各类壮阳类假药,以每盒5-8元的低价批发给王某英等人,王某英将上述涉案假药在乡镇市场通过摆摊对外销售,涉案金额5万余元。经专业认定,上述产品均为假药。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典型意义】
该案的成功侦破,既是公安机关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严打涉药犯罪的具体体现,也为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从打击层面看,案件聚焦乡镇市场监管薄弱环节,实现对假药“采购—批发—零售”链条的全环节打击,彰显公安机关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坚定决心。从警示层面讲,此类假药无任何质量保障,随意服用极易引发健康风险,广大群众切勿轻信“偏方神药”,买药务必到正规药店,主动查验药品资质。同时,该案也倒逼经营者恪守法律底线,告诫任何心存侥幸销售假药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案例五:广元昭化“5·01”
侵犯著作权案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通过工作中发现线索,成功侦破“5·01”侵犯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盗版制作窝点1处,查获侵权电子书1200部、电脑5台以及其他涉案物资300余套/件。
经查,2020年7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白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实体店内购买的版权书籍扫描、翻印,制作成PDF格式后上传至网盘,通过在社交软件创建“PDF文档处理技术交流群”,以“众筹”购书为噱头,将版权书籍网盘链接发布在“众筹”群内,供群成员购买、下载,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典型意义】
盗版(翻版)行为侵犯作者和出版社的合法收益,打击盗版(翻版)行为不仅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行动,更是守护民族文化创新动力、保障公众身心健康的基础性工程。该案的成功侦办,斩断了一条横跨多省的盗版书籍产销链条,依法保护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树立“侵权必罚、违法必究”的鲜明导向,实现了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有机衔接、双重震慑的效果,有力维护了文化市场秩序,实现了净化文化生态、强化著作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多重执法成效。
编辑:张 亮 陈 诚
责编:聂琳根
审核:赵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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